中共迫害法輪功已持續二十六年。近年來,除了綁架、非法關押、判刑外,各地警察還以各種名義搜集法輪功學員個人信息,包括拍照、採血、滾手印,建立所謂「大數據庫」,用於監控、抓捕,進一步迫害。類似騷擾事件在全國頻頻發生。
大連市瓦房店市復州城鎮警察也多次實施此類騷擾。他們通過跟蹤、排查掌握學員及家屬信息,然後依名單上門,強行拍照、錄像,嚴重侵犯公民隱私和合法權益。
十二月初,復州城鎮派出所警察開始大面積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參與者主要是三人:一名年輕男警察,兩名年輕已婚女子(疑為協警)。他們有時先頻繁致電家屬,摸清情況後再上門騷擾。每到一戶,一名女協警偷偷開啟錄像,不僅錄下學員,還拍攝居住環境及盤問場景,並要求學員配合拍照。
更甚者,這三人有時開警車、穿警服,直接到學員家屬工作單位公開騷擾,製造恐慌,使家屬承受無端壓力。例如,學員王林娥早已不在復州居住,警察找不到她,就逼迫其丈夫配合拍照。
例如,法輪功學員王林娥早已不在復州老家居住了,這三個警察沒找到她的現居住地,就給王林娥的家屬(丈夫)打電話,逼迫家屬聽從他們的無理要求,要求家屬主動配合,企圖上門給王林娥照相。
這種行為嚴重違法。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完全合法,受憲法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肖像權同樣受法律保障。復州城鎮派出所警察私闖民宅、強行或秘密拍攝,已構成執法犯法。
法輪功學員出於善念,尚未採取法律行動或公開曝光涉事警員個人信息。但這些警察心虛,推諉稱「領導指示」。然而,當真相大白,他們能推卸責任嗎?最終承擔後果的仍是直接參與者。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造福家庭、社會乃至國家。歷史證明,迫害修煉人者罪業深重,必遭惡報。如今,許多警察已明智選擇不參與迫害。希望復州城鎮派出所警員能及時醒悟,保護法輪功學員,遠離迫害,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光明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