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十點三十分,速裁庭結束上一庭後,陳鳳霞案正式開庭。庭上,陳鳳霞自辯:自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並未破壞任何法律的實施。她描述九月十一日被辦案人侯守銀及其同伙綁架至醫院非法體檢,在掙扎中被多人摁住,險些窒息,當天還被注射鎮靜劑。侯守銀甚至恐嚇稱要「活摘器官」。當天的暴力行為導致陳鳳霞出現小便失禁,至十二月十六日仍穿著尿不濕出庭。
庭審中,陳鳳霞的親友辯護人申請法官畢愛迴避,理由是其與案件存在利害關係,恐影響公正判決。因法院院長開會未能及時決定,庭審休庭,擇日再開庭。
陳鳳霞的親妹妹陳豔秋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被警察非法入室綁架,關押在承德市雙峰寺看守所,歷經三次非法開庭,二零二五年五月下旬被雙橋區法院判刑九年,上訴後二審改判四年。一審法官正是畢愛。
陳鳳霞,一九五八年五月出生,家住承德市雙橋區馮營子鎮馮營子村。修煉法輪功前,她患有肺、肝、脾、心臟等多種疾病,後背酸痛難忍。修煉後不久,所有疾病不翼而飛。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早晨,承德市高新區公安局數名未穿警服的警察在電梯內綁架陳鳳霞,並強迫她用指紋開門未果,遂暴力拖拽致其全身多處淤青。因身體狀況,她被送至醫院觀察一晚。次日回家發現,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及相關物品已被搶走。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一日,陳鳳霞在公交車上再次被石洞子溝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稱其「取保候審」已過期需重新辦理手續,實為承德縣國保大隊指令。當天下午,國保大隊長侯守銀強行將半昏迷的陳鳳霞架上私家車,送至醫院體檢,四、五人用力摁住她,醫生見其昏死狀態拒絕做CT。儘管如此,警察仍在傍晚試圖送她進看守所,手續不全遭拒,侯守銀稱「有口氣就能收」,並聯繫醫院蓋章。隨後將陳鳳霞送至266醫院,過程中她從輪椅摔下,醫生仍拒絕檢查。最終,當晚十點左右,陳鳳霞被強行關入看守所。
家屬聘請律師控告侯守銀、祁劍飛、袁炳楠等涉案警察,並於九月二十四日遞交控告材料。九月二十五日,侯守銀電話通知家屬陳鳳霞被逮捕。十月十二日,案卷移送檢察院,後輾轉至雙橋區法院。十二月十六日上午,陳鳳霞在雙橋區法院「速裁庭」被非法開庭。
1、承德縣公安局:0314-757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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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張宗震 13133690777
國保侯守銀 18131470287、18131470297、13932444297、0314-7573287
副大隊長祁劍飛 18875623696
袁炳楠 13463675645
2、承德市雙橋區檢察官
檢察官 張宏劍 電話:0314-2282916 0314-228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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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德市雙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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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 宋泳超 辦公室電話:0314-252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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