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五年一~十二月獲知,中共法庭共勒索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罰金約三百萬元,其中勒索最多的月份為5月,涉及35人538000元;勒索最少的為10月,涉及11人98000元。被勒索最多的個人為遼寧省大連市的劉英君、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依蘭縣的付桂芹,兩人均被勒索10萬元。當事人對誣判勒索案的依法上訴,已出結果的均被非法駁回。
中共迫害法輪功非法性簡述
由於中共慣於打著「法治」的幌子實施迫害,其謊言宣傳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我們有必要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性做一個基本闡述。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的佛家修煉大法,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使上億人道德昇華、祛病健身、家庭和睦,唯獨在共產黨統治的中國慘遭污衊與打壓。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以權代法,一手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踐踏了憲法保障的公民信仰、言論、出版等自由權利。
江澤民為甚麼迫害法輪功?真正的原因是,心胸狹窄的江看到煉法輪功的人比中共黨員還多,那麼多人尊敬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大師,卻不崇拜他這個總書記,因而心中充滿了妒嫉,欲鏟除法輪功以解心頭之恨。小人一掌權,國家就危險,為了達到徹底抹黑法輪功的目的,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無所不用其極,炮製了「天安門自焚」等各種形形色色的騙局、謠言來栽贓法輪功,騎虎難下,瘋狂綁架、勞教、虐殺法輪功學員,已經構成國際法中的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一九九九年十月,江澤民接受法國媒體《費加羅報》採訪時,毫無根據地誹謗法輪功是「X教」。緊接著,《人民日報》、央視等中共黨媒喉舌亦步亦趨,紛紛用江澤民的誹謗言論給法輪功定性,之後法院也以其為依據枉判法輪功學員,這是典型的當權者個人意志,而不是法治,實質是對憲法和法律的侮辱。事實上,即便按照中共自己的法律,也沒有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X教」,中共本身就是最大的邪教。誣判法輪功學員的法官,犯下了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近期部份經濟迫害案例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姚佳秀女士,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在流離失所中被瀘州市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西昌市看守所;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遭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兩萬元。這是姚佳秀因修煉法輪大法第三次遭非法判刑。十二月四日,家屬探監時看到,姚佳秀入獄僅兩個多月,上門牙就全部掉光,精神狀態也明顯惡化。
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李玉芬女士,二零二五年十月獲知被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金三萬元。此前李玉芬曾經兩次被非法勞教共四年、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年,她在呼市女子勞教所、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監獄長期遭受毆打和奴役。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起,巴林左旗社保局又非法扣發了李玉芬在冤獄期間至今的養老金,斷了她的生活來源。
遼寧省大連市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李秀芹女士,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在甘井子區營城子街道前牧村鐵路道口被大連北站派出所兩名便衣警察攔截、搜身,警察從她包裏翻到兩個真相U盤和幾張護身符以及二百元左右的真相幣,隨後將她綁架並構陷。警察強迫李秀芹的老伴在一張空白A4紙上簽字,法官盧丹丹和其助理在電話中不斷要挾李秀芹家屬「到法庭上不要亂說,因為你還有工作」等。十一月十三日,李秀芹被甘井子區法院枉判三年兩個月,勒索罰金兩萬元。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吉林省長春市德惠法院對四位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分別誣判杜長江五年六個月、呂先鋒五年六個月、樊雲鵬五年六個月、楊福軍四年六個月,並每人勒索罰金一萬元,只因為四人安裝接收海外新唐人電視台的設備(小鍋)。
梅州市是廣東省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據統計,從二零一二年至今,僅梅縣區法院就誣判了49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獲悉,廣東梅州市城區五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清玲女士,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勒索罰款四萬元。其他典型案例還有,梅江區法輪功學員傅雪冰女士,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枉判五年、勒索罰金八萬;梅州興寧市法輪功學員李卓忠、廖苑群夫婦,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罰金十五萬元等。
瀋陽市六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淑華女士,原昌圖縣大興中學政教主任、教學副校長,優秀教育工作者。二零二五年十一月遭大東區法院枉判王淑華四年,勒索罰金三萬元。起因只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她向路人劉鳳清講了一句善意的真話,反遭到對方暴力毆打、惡意舉報。王淑華當即被打得頭暈且小便失禁,沈河分局警察將她綁架,然後關鐵籠子、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上廁所不給紙。由於王淑華血壓高,瀋陽市第一看守所為了對她非法拘禁,每天掐住其兩腮野蠻灌藥,使她頭腦昏沉、記憶力減退,身體日益惡化。九月十日晚飯時,數名在押人員暴力群毆王淑華,使其右腿受傷,頭部被打出多個大包,至今王淑華仍腿疼頭痛,行走困難。
北京市法輪功學員魏素雯,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到北京天壇公園遛彎,被警察攔截、綁架,警察稱魏素雯被人舉報。其女兒在非法庭審中得知,所謂「物證」,就是一部iPhone 6手機,公訴人苗蓉蓉稱,魏素雯利用改裝後的手機作為「服務器」,通過連接手機無線網絡(熱點)的方式向他人傳播法輪功材料。實際上,「連接手機熱點」需要發送者在一個地方全程不動,才可以發射成功。而魏素雯在下雨天,在公園裏很快速地走了一圈,一共才十幾分鐘的時間,通過熱點傳播法輪功材料是不具備條件的。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對魏素雯非法重判七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六千元。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在昆明市公安局主導下,經過近半年的跟蹤、盯梢、調取錄象資料,以西山區棕樹營派出所為主的多個派出所、國保警察傾巢出動,綁架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公安稱此次綁架為「1•6專案」。之後部份法輪功學員以取保候審等形式回家,剩餘十三位法輪功學員全部被非法判刑並勒索罰金,刑期一年三個月到四年不等,罰金五千元到一萬五千元不等。十三位學員依法提出上訴,二零二五年九月,全部被非法維持原判。
近期迫害法輪功的法院系統人員遭惡報實例
法輪大法是佛法,佛法慈悲與威嚴同在,迫害佛法者必招致嚴厲的天譴。從中共高層的周永康、薄熙來等邪惡頭子,一直到中共基層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人惡報已經大量出現,下面僅舉近期的部份實例。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司法局中共黨組書記、局長丁銳,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晚突發心梗暴斃,年僅四十一歲。丁銳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四年十月任雙城區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期間,對誣判法輪功學員王繼武等人負有領導責任;之前任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基層處處長期間,對基層法院的枉判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黑龍江消息,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蔡天夫遭惡報被查。蔡天夫二零一九年四月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任道外區、道裏區法院院長期間,不分善惡,使哈爾濱大量法輪功學員遭肆意誣判、勒索。其中李玉珍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毆打致死;焦曉華的女兒和丈夫在心力交瘁中悲慘離世,蔡天夫罪責難逃。
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消息,原北京第三中級法院副院長張美欣被查。張美欣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北京第三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判刑和勒索,張美欣對此負有領導責任。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消息,原遼寧省瀋陽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王武范被查。王武范二零零九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任瀋陽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劉家澤、孫德坤、牛桂芳、曲麗紅、劉德服等的非法判刑負領導責任。
二零二五年七月消息,安徽省淮北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王天江被查。在安徽省,法輪功的案件要報中級檢察院和中級法院內審、內定刑期。王天江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起任安徽省淮北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案負有責任。
二零二五年五月,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李勇被查。李勇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任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二零二四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院長。其在任期間,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人數、勒索的金額及刑期都達到了近二十年的最高值,這與李勇積極跟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密不可分。
結束語
在中共對法輪功長達二十六年多的殘酷迫害中,幾千萬法輪功學員遭受了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其中法院的誣判起了關鍵的作用。但中共對法輪功的經濟迫害,遠遠不止法院勒索罰金這麼簡單,還有警察抄家搶劫財物、社保局剝奪養老金、失去工作的工資損失等等,加在一起是巨大的財產損失。每一個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身上,都記錄著中共的累累罪惡,證明著中共「假、惡、鬥」的邪惡本質。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剛把所謂「依法治國」寫入憲法,就悍然發動了對一億法輪功修煉者鋪天蓋地的造謠與迫害,令憲法的尊嚴蕩然無存;二零一五年,習近平當局推出了所謂「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新政,二十萬法輪功學員依法先後實名控告和起訴了迫害元凶江澤民,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法院也沒有對任何一個控告起訴狀立案。至於《憲法》第三十五條中所謂集會、結社、遊行等自由,更是文字遊戲。憲法、法律成了當權者裝點門面的一紙空文。中共稱,所謂「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其「憲法」根本上就是個騙人的東西。
按照國際法,中共迫害法輪功是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誰參與誰犯罪,人作惡都得還,誰作惡誰承擔,最終的審判權不在人而在神。參考二戰期間的納粹分子,在邪惡政權垮台後,無論其跑到天涯海角,也不管過去的時日長短,一旦被發現,都會被嚴肅的繩之以法;在不久的將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惡人都會面臨同樣結局。
善惡有報是永恆不變的天理,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開始,地獄的償還更無休止。勸那些跟著中共邪黨跑、參與誣判法輪功學員的法官認清中共謊言、明白法輪大法好,立即停止作惡,為自己留條後路,莫拿天理當兒戲,報應來時痛悔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