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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遭冤獄迫害 武漢婦女錢有雲再被非法關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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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武漢市江夏區法輪功學員錢有雲在菜市場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者舉報,江夏區國保支隊警察魏傑及一名女警著便衣駕駛私家車,將她強行綁架至區公安局非法審訊。審訊過程中,錢有雲堅持依法維權,拒絕配合非法筆錄,並在筆錄上簽註﹕「錄音錄像與事實不符,筆錄內容與事實不符。」隨後,她遭警號039399警察報復毆打,並被強制抽血、體檢,最終被送往江夏紙坊派出所,再押送至武漢市東西湖第一女子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拘留期滿後繼續迫害:

十一月十五日,家屬前往拘留所接人,卻被告知錢有雲已被轉押至武漢市女子看守所。當天,國保警察再次將她從拘留所劫持至區公安局非法審訊,因未能從她口中獲取所謂「口供」,警察竟調出二零一九年綁架她時的舊筆錄構陷她,並再次強制體檢、抽血、拍照,次日將她送至看守所關押至今。期間,警察還非法抄家,搜走平板電腦、大法書籍及《明慧週刊》等個人物品,並到她工作單位搜查,企圖加重構陷。

維權受阻:

錢有雲的丈夫聘請維權律師控告辦案單位的違法行為,但江夏區檢察院王姓檢察官不僅不維護公平正義,反而袒護公安違法。律師要求信息公開也未獲任何答覆。

錢有雲的背景與修煉經歷

錢有雲是武漢市江夏區糧食飼料公司職工,修煉法輪功前疾病纏身,一九九五年又遭遇車禍,生活雪上加霜。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三日,她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身體康復,精神煥發。二零零六年,她到901公交公司當售票員,面對行業潛規則,她堅守道德,不拿不義之財,甚至自己乘車主動買票,贏得同事尊敬。

歷次遭迫害事實

1) 二零零零年: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六個月,後被判刑三年,遭酷刑折磨。
2)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再次被綁架,勞教一年半。
3) 二零零五年七月:期滿後被送至楊園洗腦班迫害。
4) 二零一三年九月:旁聽法輪功學員庭審遭綁架並暴打。
5)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因發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刑四年,遭精神與肉體雙重折磨。
6) 二零一九年四月:剛走出冤獄不久,再次被綁架構陷,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二零年十二月送漢口監獄迫害,遭毒打、投毒,身體嚴重受損,視力下降,記憶力衰退,仍有疼痛後遺症。

經濟迫害

二零一八年四月,江夏區社保局以「服刑人員」為由,要求錢有雲返還正常發放的養老金,並按服刑年限扣除養老金。二零二一年冤獄期滿後,她多次申訴無果,只能向市長熱線投訴,最終社保局被迫暫時每月發放約一千元基本生活費。然而,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區政法委彭朋及社保局人員再次扣除她僅有的生活費,使家庭陷入困境。

家庭現狀

錢有雲多次遭綁架迫害,家人也深受打擊。丈夫身體不好,已退休,因養老金被無端扣除,生活拮据,兩人多年外出打工維持生計。此次錢有雲被綁架後,辦案單位未出具拘留通知書,先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後繼續非法刑事拘留,企圖進一步迫害。

呼籲:

我們強烈呼籲社會各界關注錢有雲的遭遇,敦促相關部門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關押和經濟迫害,維護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善惡有報,望相關人員珍惜良知,選擇善良,為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光明之路。

關於錢有雲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按真善忍做好人 武漢錢有雲遭四次牢獄迫害》《武漢法輪功學員錢有雲、孫足英又被誣判兩年》《錢有雲被非法追繳養老金 控告社保無果遭陷害》等。

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紙坊派出所: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文化路38號,郵編430200
027-87012110
辦案警察姓肖,電話:1830271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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