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 全身疾病不藥而癒
張淑英,一九六五年四月十五日出生,今年六十歲,她家住河北省承德市興隆縣安子嶺鄉雙爐台村。張淑英是一名普通的農村婦女,原來家庭不和睦,身體也不好,別人都管她叫「病秧子」「藥簍子」,花去家裏的積蓄,身體也不見好轉。
一九九六年,張淑英開始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她的一身頑疾在一粒藥沒吃的情況下全都不翼而飛,從此家庭和睦,日子也越過越好。
善心傳真相 遭公安檢察院構陷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張淑英到安子嶺鄉馬家溝村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學生舉報,被綁架到安子嶺派出所。
當天,警察欲送張淑英到承德看守所。張淑英兩次被體檢不合格,承德看守所拒收。張淑英被「取保候審」,當天回家。
當天晚上七點多鐘,安子嶺派出所到張淑英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轉法輪》、《明慧週刊》、播放器。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興隆國保大隊警察給張淑英的家屬打電話,讓張淑英十二月十六日去興隆縣檢察院做筆錄。
二十多年來屢遭騷擾和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當地派出所不斷的到張淑英家騷擾、恐嚇、威逼、抄家,搶走她的私人物品所有的大法書。
大約二零零五年五月的一天,安子嶺鄉派出所所長王大慶和一名警察到她家搶走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把她強行拽上警車,綁架到興隆縣公安局。好幾個警察拽著張淑英的手按手印,然後又把她綁架到興隆縣看守所關押。不法之徒恐嚇張淑英:「你不寫保證就判你的刑。」張淑英被關押了七天才回家。在這期間,他們敲詐勒索張淑英四千多元錢。大約過了一年,派出所所長王大慶又到張淑英家敲詐勒索一千多元。
二零零七年,興隆縣「六一零」夥同派出所王大慶試圖抓張淑英到洗腦班。無奈之下,張淑英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
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安子嶺鄉派出所所長祁建華,在家沒人的情況下,到張淑英的丈夫上班的地方恐嚇威逼,讓他替張淑英寫了所謂的「不煉功保證」。
又過了半個月左右,祁建華夥同村幹部又到張淑英家,威脅她寫「不煉功保證」。張淑英不配合他們,他們就抄她的家,搶走她的私人物品,又綁架她到承德市洗腦班。張淑英被非法關押了七天放回。
二零二零年從五月至八月期間,河北承德興隆縣安子嶺鄉政府人員、司法所人員及安子嶺鄉派出所人員,其中有鄉長和書記,四次到張淑英家騷擾,叫她簽所謂「悔過書」。最後一次,一個鄉政府人員強行擄走張淑英家牆上掛的兩張大法畫,並恐嚇說「讓國保大隊的收拾你。」他們拿著手銬去的,不簽字,就要把她帶走。她姐姐說先別抓走,她們再勸勸她。
無奈之下,張淑英又一次被迫離家出走。張淑英走後,這夥人到處找她,到她女兒家、叔嬸家,天天到張淑英家騷擾,有時白天,有時夜裏,給她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壓力和恐懼。
因張淑英拒簽「不煉功保證」,二零二一年過年前,她曾多次遭到國保騷擾、跟蹤,直到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下午,張淑英被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在興隆縣小河南拘留所十五天。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五日晚,張淑英再被綁架,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六日,被非法抄家,後回家。
直到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張淑英再被不明真相的學生舉報,被綁架到安子嶺派出所,當天被「取保候審」回家。此後,張淑英被安子嶺派出所警察和興隆縣檢察院人員構陷。目前,檢察院人員企圖對她做筆錄,繼續構陷。
相關主要責任人的電話(區號0314):
謝志男 政法委書記5081111 手機15503062069
陳佔勝 公安局長5053227 手機15832383550
李穎達 公安局政委5050288 手機13503143982
王赤傑 國保大隊教導員 手機13903148699
王國輝 縣委書記 13903145298
尚曉輝 縣長 1383245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