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證人稱:「此事的參與者全部簽署保密協議,終生不得向任何人泄漏。」通過這件事我們聯想到,發生在三十九軍的這個秘密殺人案,會不會發生在其他軍種中?參與者是不是也簽署了保密協議?把法輪功學員投入煉鋼爐中的參與者,是不是也簽署了保密協議?
天安門自焚(天安門偽火)的導演和參與者,是不是也簽署了保密協議?製造「1400例」死亡案例栽贓法輪功,是不是除了給人家封口費之外,也簽署了保密協議呢?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人,是不是也簽了保密協議?等等等等。誰給中共簽過這種保密協議?趕快曝光出來贖罪吧,否則罪惡滔天啊!
《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裏寫道:「如果將來某一天,有人出來揭發,江澤民曾經利用軍警,把五百名法輪功修煉者集體投入某鋼廠鋼水沸騰的煉鋼爐,看著這些個只想修心向善,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好人,走在道德昇華的神路上的真正好人,被鋼水活活燒死,五百個鮮活的人被上千度的鋼水灼燒每一寸肌膚和身體,直至從人間蒸發!真是這樣的話,大家會驚訝嗎?當然,也不用驚訝,江妖之邪、之惡就能到如此程度!」
二零二零年,海外媒體曝光了一份二十年前的絕密文件,這份文件是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委,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聯合發布的司法意見,被列為「絕密」文件,這意味著僅有中共參與制定、實施法律的核心部門可以看到文件內容,而大陸的地方法官、公安、檢察官根本看不到這份文件。
這份絕密文件的批號是「法發2000年29號文」,要求「各級政法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江澤民嚴厲打擊法輪功的重要指示。
文件中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直接定性,要求司法用「刑法」量刑定罪,按刑事案件處理,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等。這種完全罔顧事實,睜著眼睛專門針對法輪功進行群體滅絕的指示,只有江澤民這個癩蛤蟆和中共邪教才能幹得出來──因為它不是實施法律,而是明目張膽的踐踏法律、強姦法律!現在很多中國人,包括西方的一些親共人士,卻還在引用著甚麼中共用「刑法第三百條」給法輪功定罪,說的好像中共對法輪功講法律、迫害法輪功有法律依據似的。這些人如不早日醒悟,將來都會後悔莫及。
除了中共召集五大部委制定的絕密文件外,中共中央辦公廳、政法委等各級組織都有相應的機密文件。看了這些內容,你就知道中共有多邪惡了:
例如,二零一六年,大陸消息稱,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發放一份機密級文件到地、市、廳級,再次強調關於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處理意見。
文件中說: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起,對法輪功的鎮壓已經長達十七年。十七年來,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子女、親屬都受到了許多不公的對待。如子女不能參軍、不能提職、影響升學等等。今後要逐漸給予「解脫」。但文件所列「解脫」方法和順序依然是以法輪功學員放棄法輪功修煉(及向中共「轉化」)為前提。
青海省格爾木市委書記在機密文件指導下的惡言惡行更加露骨。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格爾木市委書記汪山泉,帶領市政法委書記等人約法輪功學員亢金英談話,逼迫亢金英簽「三書」。亢金英說:憲法賦予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汪山泉說:「我有政法委的文件,還有機密文件你們是看不到的。」亢金英說:「這些文件不是法律,是違法的。」
汪山泉還到亢金英之子的單位恐嚇單位老總說:法輪功是敵我矛盾,是階級敵人。他恐嚇亢金英的兒子說:限制你一家人出行,如發生衝突,就打110來抓人。那麼大年齡了出個甚麼狀況很正常,不過我們會打120搶救,能不能搶救過來,就不知道了──這不是比黑幫、土匪還邪惡的罪犯嗎?
遼寧省朝陽市前任邪黨市委書記王明玉,關於迫害法輪功「只打、只幹、不說」的機密文件被曝光出來。法輪功學員閆旭光在二零一五年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後,被朝陽市公安警察報復綁架、並以閆旭光參與了所謂曝光機密文件為藉口加重迫害,被非法構陷、判刑十一年,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迫害八年多,於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被迫害致死,終年66歲。
黑龍江省鎮壓法輪功的機密文件也被法輪功學員找到了證據。文件提出:對法輪功學員「還必須採取藥物治療的方法」。在這個機密文件的指導下,許多學員被注射不明藥物,造成精神恍惚、痴呆和無名的死亡。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網報導,據內部知情人士透露,吉林長春市針對大紀元發表的《九評共產黨》下發機密文件,要求在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五月二十日期間,對大法弟子加大力度迫害,挨家挨戶搜查,凡法輪功的書籍、傳單、音像、光碟、《九評》,凡與法輪功有關的資料均要收走。一份所謂的公安廳機密文件上寫有這樣幾條:「散發傳單三十份以上者,可判勞教;三人以上聚集煉功,可判勞教。」這幾條的法律依據是甚麼?沒有法律依據。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明慧網發文,近日,從中國大陸獲得一份由上海市610編製的《幫教工作手冊》,它是用來指導針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轉化迫害工作的。從裏面內容中要求記錄的「200*年」字樣來看,使用時間在二零零零~二零一零年間,由上海市委「610辦公室」下發給各個企事業單位,是一份詳細的在企事業單位內部針對不同情況的法輪功學員,在不同時期、階段進行全方位精神迫害的指導計劃方案。其中的洗腦迫害工作計劃,其細緻程度及全方位的覆蓋程度令人驚駭。
這份《幫教工作手冊》封面的左上角,印有「機密」二字。在手冊的第1頁「《幫教工作手冊》使用說明」的第一條,載明:「本手冊屬機密材料,由街道、鄉鎮黨委、相關單位黨委一級機構保管,並嚴格保密紀律,防止洩密。」
公安部二十六局是中共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分局。從該局的一份「機密」報告可見,江氏動用整部國家機器,要「在三個月內消滅」的法輪功並未被「鏟除」。
還有「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對法輪功不講法律」,對長春插播的法輪功學員下達「殺無赦」,限期破案的密令和允許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密令等等,都是江澤民不敢用紅頭文件下發的邪惡密令。
二零零六年初,蘇家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被曝光之後,中共極度恐慌,企圖銷毀證據掩蓋罪行。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發出通知(廳字[2006]12號)部署清退、銷毀迫害法輪功的機密文件──這個文件本身,就說明這場迫害完全是非法的,他們怕將來承擔罪責,才急於銷毀犯罪證據。殊不知,罪行已經犯下,掩蓋只是一時。只有將功贖罪者,才有希望減輕一點將來面對的天譴和人間清算!
其實即使中共銷毀全部那些促動迫害的非法機密文件,也不能證明中共的清白,更不能挽回中共覆滅的結局:
中國是個中共專制集權的國家,公檢法司、各級黨組織都是聽黨話的機器;表面上沒有黨的命令,誰都不敢動。這與貪腐亂性不同,中共官員大官大貪,小官小貪,男盜女娼、吸毒亂性,那是江澤民「貪腐治國」想要的:給能被它利用,當成它的工具、走狗、替罪羊的中共成員們所設的陷阱、拿捏他們把柄、日後犧牲他們的圈套。迫害法輪功這件事,中共是始作俑者,是推手,是最大的世間得利者。
從深層看,中共通過迫害法輪功,在世間多拿了二三十年的權柄,實則每個迫害案例、每個秘密文件、每次迫害行動、沒奪走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的生命,都是在為中共覆滅自掘墳墓。中共從江澤民下令要「消滅法輪功」那天起,就註定了中共覆滅的命運,剩下的只是地獄幾層、罪罰多深的區別。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事實,二十六年罄竹難書的罪惡,一樁樁一件件都清清楚楚記錄在明慧網上,雖是冰山一角,但這是實時的記錄,空前絕後,絕無僅有。全世界的善良人都能看到,它推卸不了責任。
參與迫害、踏著法輪功學員的鮮血、苦難和生命,為自己撈錢撈官的中共黨員們,黨有黨的天罰,個人有個人的罪業。終將難逃後果。
上述曝光出來密件也只是所有密件中落有文字的一小部份,更多推動迫害的口頭之令、不敢落款的秘密指令,暗室之中,神目如電,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的這場註定失敗的與神的賭注,即使有再多的絕密文件、機密文件、密令、保密協議等等,都無法阻擋覺醒者對神的信仰,義無反顧的堅持修煉──法輪功學員根本不在乎中共有多少密令邪術,他們堅信的是宇宙真理,遵從的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人權。
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慾則剛。大海因為有寬廣的度量才容納了成百上千的河流;高山因為沒有勾心鬥角的凡世雜欲才如此的挺拔。真善忍容得下一切願意保持善念的靈魂;大法弟子不求世間得失。在這樣的存在面前,欲壑難填、低下至極、邪惡至極的中共,哪裏稱得上「對手」呢!中共把法輪功稱為「敵對勢力」,實際上是中共自己與自己為敵而已。
我們曝光中共密件目的,是讓被中共謊言欺騙矇蔽的眾生,看清中共背後搞的陰謀詭計和殘害生命的魔鬼伎倆。讓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看清自己正在做怎樣傷天害理的事,找回良知,儘快擺脫中共的捆綁,在正與邪、善與惡的大戰中找到那條自救之路。現在還有一點點機會,當中共徹底垮台後你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