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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黃石市童菊銀等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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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近日獲悉,湖北省黃石市法輪功學員童菊銀、李彩華、汪春紅等人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被大冶市法院非法判刑。目前僅確認,75歲的童菊銀被判刑八個月,並已被警察帶走關押,其他學員情況仍在調查中。

童菊銀一九五零年十月出生,她是黃石市棉印染廠退休職工,家住湖北省黃石市黃石港區。童菊銀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挽救了夫妻關係,化解了鄰里矛盾,很快,她患了二十多年的嚴重胃病、腰背痛、肩周炎等頑疾不治而癒,從此她真正體會到了沒有病的幸福。

中共一九九九年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童菊銀因堅持法輪大法信仰,幾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關押。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童菊銀回娘家羅田,被湖北羅田縣公安局綁架到羅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5天。其間他們逼迫童菊銀兒子繳納三千元現金為保證金,這樣才把她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六月,童菊銀去北京看望女兒。她剛到北京三天,黃石市「610」辦公室的吳某、勝陽港街道辦事處的柯某、勝陽港派出所片警劉德文、黃棉印染廠的黃望珍等人就專程到北京,將她綁架回黃石市。童菊銀遭刑訊逼供兩天一晚,然後被劫持到黃石市慶堂灣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天。就這四天,看守所以伙食費為名勒索她380元現金,才放她出來。

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黃石港區勝陽港派出所周某帶一夥警察闖入童菊銀家非法抄查,並將童菊銀綁架到黃石市鐘樓居委會,對她逼供一整晚。第二天警察將童菊銀非法拘禁在勝陽港派出所,期間警察周某對她惡言羞辱和毆打長達二十四小時。

二零一四年三月,童菊銀去北京幫女兒帶孩子,期間一度遭警察綁架,被劫持到北京豐台區樂各莊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八天。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童菊銀和李彩華、李萍、汪春紅等法輪功學員在黃石市大冶市殷祖鎮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大冶市劉仁八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大冶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李彩華、李萍、汪春紅被轉押到黃石市第一看守所。童菊銀因體檢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五年六月獲知,大冶市公安局將她們構陷到達大冶市檢察院。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大冶市法院通知李彩華、汪春紅、童菊銀去法院拿判決書和交所謂罰金。三人去後,警察將童菊銀帶走,稱她需要補坐牢。目前僅知童菊銀被非法判刑八個月,其他三人的具體情況待查。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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