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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兩遭誣判 河南焦作市王玉蘭又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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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焦作市法輪功學員王玉蘭女士二零二五年春天去參加親戚婚禮時,因給熟人一個真相優盤,被這個熟人的兒子惡告。一段時間後,王玉蘭被警察綁架。她現被非法關押在焦作市看守所,已有半年。

王玉蘭(王普選)今年約71歲,她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員綁架,據悉曾兩次被非法判刑。以下是據明慧網信息,王玉蘭遭中共迫害部份事實: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上午,王玉蘭在理工大學(原焦作礦院)家屬院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理工大學保衛科人員段玉江誣告到110,王玉蘭被綁架到看守所(後續情況待查,可能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王玉蘭等七人在一名法輪功學員家一起學法時,被闖入的焦南公安分局警察綁架,王玉蘭被非法關押二十九天。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王玉蘭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警察跟蹤至家中綁架,被關押在焦作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兩個月。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理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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