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四名縣市級官員遭惡報被查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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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最近又得知,中共河北省四名縣市級官員遭惡報,被查、被開除公職、被判刑等。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中共邪黨以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各級官員、警察,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隨意拘禁、綁架、勒索與搶奪財產,劫持在監獄、勞教所、洗腦班、看守所、戒毒所與精神病院等場所酷刑迫害、逼迫「轉化」。

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級官員被查。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被審、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

一、原河北省廊坊市文安縣委書記肖玉文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河北省媒體報導,原河北省廊坊市文安縣委書記肖玉文遭惡報被查。

任華山,一九七七年五月出生。主要履歷:曾任唐山市唐海縣副縣長,唐山市曹妃甸區政府辦公室主任,曹妃甸區委常委、工業區管委會副主任,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等領導職務;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廊坊市文安縣縣長;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二零二五年一月,廊坊市文安縣委書記;二零二五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任邯鄲市副市長。期間,任華山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任華山任廊坊市文安縣委書記、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范美令在廊坊市安次區租住屋被南門外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派出所警察將構陷她的所謂「案子」移交給文安縣國保大隊。三月十五日,范美令被文安縣檢察院的陳建峰非法批捕。四月十七日,文安縣檢察院將案卷轉給霸州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楊玉彪。五月十七日,霸州市檢察院的楊玉彪把案件提交給霸州市法院,由法官張斌負責審理。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廊坊市霸州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范美令非法開庭,法院門內外有大量警車、警察。後來范美令被冤判一年半。

◎文安縣王彩霞、王再青、肖瑞苓被剝奪工資四年多。文安縣新鎮教師王彩霞、王再青、肖瑞苓,由於身體原因,先後於一九九七年、一九九九年、二零零六年修煉了法輪功,不但身體康復了,思想品行也得到了大大的提升,知道了如何做人,如何做一個更好的人。家人和同事們也對法輪功讚不絕口。二零一五年,王彩霞、王再青、肖瑞苓三位老師抱著對政府的最大信任,向最高法院提交了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信。讓人想不到的是,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文安縣新鎮文教室說因他們控告前國家元首,是參與政治,停發他們的工資。三位老師又找到教育局,教育局叫來了「六一零」頭目。「六一零」頭目根本不給講話的機會,完全就是在聽他說,三位老師只得搶著把真相講完,但他無動於衷,還說:「我知道的比你們詳細,我每天守著明慧網。不過你們跟我說說還行,要是去大街上說,就抓你們。算了,我還有事,想要工資呢,就得簽三書。」

二零一九年五月初,三位老師把控告信交到文安縣法院,法院遲遲不給答覆,打電話問,被告知說只有一個不屬受案範圍的通知。通過別的渠道,聽說法院已經和教育局通過話,教育局推給了政法委,所以法院不敢管。過了不久,三位老師又告到廊坊市中院,但中院和縣法院的做法一樣,不給答覆,打電話催,才給了一張印有中院紅色印章的不屬受案範圍的通知書。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左右,文安縣法院非法庭審三位法輪功學員:賀燕、邢鳳香、孟憲革。賀燕、孟憲革都被戴著手銬、腳鐐出庭,邢鳳香看上去身體很虛弱,只戴手銬被女警攙扶著出庭。被非法庭審的因由是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他們去文安縣集市發放了真相資料。三位法輪功學員都堅定不承認自己犯罪。孟憲革當場辭退了官方指派的律師,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但辯護中卻被他們無理打斷。賀燕、邢鳳香的家人為他們請的律師,當庭為她們做了無罪辯護。指出指控是不成立的,沒有法律依據。她們發放的資料沒有給任何人和社會造成危害,更沒有破壞任何一條的法律實施,因此要求無罪釋放。主審法官李雙來欲逼三位法輪功學員承認自己有罪,說可以獲得從輕處罰,但三位法輪功學員都堅定的回答自己無罪。最後法官宣布休庭。

二、原河北省晉州市委書記陳慧明遭惡報被判刑八年

二零二一年五月河北省媒體報導,原河北省晉州市委書記陳慧明遭惡報被判刑八年並罰金一百三十萬。

陳慧明,六十多歲。主要履歷:曾經任晉州市市長;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晉州市委書記。期間,陳慧明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慧明任河北省晉州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晉州市法輪功學員戴會英,女,四十二歲,晉州市小礁村人。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戴會英向世人傳播真相時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第二看守所構陷,後被晉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因體檢不合格,河北省女子監獄拒收,又被非法關押在晉州市看守所,後竟被晉州市看守所送至唐山男監獄。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網報導,晉州市東裏莊鄉派出所三名警察闖到宿生村法輪功學員家騷擾。先叫村公安員通知2名法輪功學員去派出所,問是否起訴了江澤民。法輪功學員堂堂正正講真相。警察明白後說:我們只是來問問。法輪功學員讓他們留電話和姓名,他們不敢留,法輪功學員說:起訴江澤民是我們的權利,派出所沒權管,你們到我家來騷擾都屬於犯罪,騷擾阻攔起訴江澤民是違反憲法的犯罪行為,請你們不要再幹這種傻事。他們說:我們只是來問問,我們走。三警察急忙開車走了。

◎晉州市總十莊鎮派出所在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那天,開著警車到晉州市總十莊鄉河溝村村民馬雲花、張點、李芝家中,非法開櫃抄走大法書,強迫他們在寫好的表格中簽字,按手印,並非法錄像,威逼在寫「不煉功保證」上簽字,按手印。非法翻櫃搶走了馬雲花8本大法書和播放器2個和1個MP4、李芝2本大法書、張點1本大法書。他們不簽字。王丙恆揚言送河北省石家莊判刑。

◎二零一五十月二十日,晉州市總十莊派出所人員到毛家寨法輪功學員劉蒼妙家騷擾,因門開著,人不在家,他們轉了一圈就走了。第二天晉州市總十莊派出所人員以核實實名訴江為由,上門騷擾,劉蒼妙沒讓他們進門。二零一五十月二十三日,晉州市總十莊派出所警察再一次到蒼妙家,一個叫王兵恆的警察叫蒼妙說以後不給領導寄信了,蒼妙不配合,並給他講真相,可是這個叫王兵恆的警察不罷休,又打電話叫來晉州市公安局的警察7-8人,威脅恐嚇蒼妙。王兵恆把師父法像拿起來摔碎了,鏡框玻璃碎了一地,叫她以後不能寄信,不然就將她帶走。蒼妙一直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有幾個惡警甚至把蒼妙抬起來要強行把她綁架,抬到胡同口,被蒼妙掙脫,這幾個惡警又叫她自己去派出所,蒼妙說:我沒有違反國家任何法律,為甚麼去?這些惡警自知無理,也悻悻的走了。

河北省晉州市總十莊鎮毛家寨村法輪功學員劉蒼妙,女,56歲,因向不明真相的民眾發放真相傳單,在二零零一年被本地惡警非法抓捕,並被非法判刑四年,期滿回家後,當地公安人員多次上門騷擾。二零一六年八月,因懸掛真相展板,被不明真相的民眾舉報,被桃園鎮派出所綁架後送往石家莊第二看守所內非法關押,二零一七年八月被晉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女子監獄。

◎晉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春然,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三)被晉州市城關分局(城關派出所)警察秦猛等人綁架,並且在家屬不在場的情況下闖入家中,抄走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和大法書籍等物品,被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遭非法庭審後, 十二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刑五年。

三、原河北省曲陽縣委書記王芃遭惡報被判刑十一年

二零二零年六月河北省媒體報導,原河北省曲陽縣委書記王芃遭惡報被開除公職,後被判刑十一年並罰金一百萬。

王芃,河北順平人,一九六八年四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二年,任河北省清苑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河北省曲陽縣委書記。期間,王芃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王芃任河北省曲陽縣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曲陽縣國保大隊警察石斌,近日夥同下河鄉派出所李立輝等人不斷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有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電話騷擾,另一名法輪功學員被上門騷擾。

◎陳昌輝,小名二興,曲陽縣恆州鎮南水竇澗村人,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早7點左右,被曲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及相關人員從家附近的公路邊的修理攤中綁架,後被非法關押於曲陽縣拘留所,當天被拘留所強行抽血檢驗,並勒索家屬所謂檢查身體費用150元,其後再不讓家人接見。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上午,曲陽縣恆州鎮五里崗村法輪功學員玉朝、志紅夫婦因控告江澤民,被縣國保大隊、派出所人員上門騷擾,並被抄走法輪功真相資料及私人用品。近二個月來,曲陽恆州鎮派出所持續騷擾恆州鎮(城關鎮)參與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已知有宋志存、薛寶軍、韓愛營、劉金葉、賈桂芬等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曲陽縣邸村鄉派出所三個警察,兩個村幹部到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王秀輕家騷擾,搶走法輪功書三本、講法光盤與神韻光盤各一張、EVD機一台,牆上的年畫也被撕下搶走。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日,曲陽縣燕趙鄉所5人闖到法輪功學員京福家騷擾,追問真相年曆來源,並搶走週刊期刊等資料,師父新經文兩份。

◎曲陽縣法輪功學員孫登霞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中午去莊伙鄉貼真相不乾膠救人,卻被莊伙鄉派出所綁架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迫害,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二號上午,曲陽縣恆州鎮派出所、副所長白佩傑帶領五個警察,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夏靜敏,要見面詢問是否還煉法輪功。後來夏靜敏又主動打電話說跟他們見面想給他們講真相,約見在大街上,城關派出所副所長白佩傑帶領四五個警察,其中一個一見面就拿執法儀給夏靜敏錄像,被夏靜敏一把奪過,並一一記下了他們的警號,爭執半天,後他們離去,夏靜敏追著他們沒講幾句真相,他們就離開了。

◎法輪功學員宋志存因電話聯繫接貨,被公安局電話監控,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11點多被刑警二隊綁架,說要非法拘留十五天。曲陽縣公安局十月十號騙回法輪功學員宋志存的兒子,把他家翻了個底朝天,企圖再次陷害宋志存,因沒有找到他們要的所為證據,不了了之,十月十一號下午4點,宋志存平安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月五日晚得知,法輪功學員卓貴賓(河北易縣卓家莊人)是在曲陽縣被惡人綁架的,現被非法關押在易縣拘留所或看守所(不詳)。從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後,卓貴賓就失聯了,直到前天,在易縣中醫院被灌食,他大喊法輪大法好時,被熟人看到,才知他的下落。關心他的人去了易縣公安局、拘留所和看守所要人,都說不知此事。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曲陽縣法輪功學員王佔社家,遭到當地幾個警察的騷擾,被非法抄走大法書若干本、師父法像、真相U盤十幾個、大門上的對聯一副等東西。

四、原河北省永清縣委書記邢華金遭惡報被開除公職、起訴

二零二零年二月河北省媒體報導,原河北省永清縣委書記邢華金,被河北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逮捕。同年三月,邢華金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河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順平縣檢察院向順平縣法院提起公訴。

邢華金,六十多歲。主要履歷:二零零八年一月,任河北省廊坊市文安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廊坊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二零一一年一月,任廊坊市市政府副秘書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河北省廊坊市永清縣委書記。期間,邢華金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邢華金任河北省永清縣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六日大年初一下午一點,永清縣國保大隊的劉某某和李某夥同養馬莊鄉派出所所長高健等四人闖入養馬莊鄉司小營村法輪功學員李叔君家中,不說原因就將李叔君帶去派出所,說因李叔君在手機微信群裏發了一條神韻演出時間的消息,並且盜取了李叔君手機上的全部信息。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臘月初二),永清縣法輪功學員高秀芝、韓素芝在養馬莊鄉集市上,散發大法真相年畫和大法真相福字時,被養馬莊鄉政法委書記陳華看見,陳華便回派出所帶人把大法真相年畫全部抄走,其中一人強行錄像,高秀芝給他們講真相也不聽。政法委書記陳華多次到法輪功學員家去騷擾。

◎永清縣大辛閣鄉派出所干擾法輪功學員講法輪功真相,每逢集日都能看到派出所人員監視、巡邏。二零一八年六月的一個集日,法輪功學員正在和民眾講法輪功真相,被大辛閣鄉派出所的一男警和一女警兩人發現,上前搶走了法輪功真相資料,並打電話叫人想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當時走脫。

◎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張家口市涿鹿縣法輪功學員孟素麗到天津探親,中途經過河北省永清縣被路警截留,後被當地「六一零」接回,並勸說今後中共兩會等敏感日就別出門了。

◎永清縣韓村派出所和縣國保大隊,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對韓村鄉東營村法輪功學員高秀凱、王瑞萍實施綁架及抄家,在其家搜查了三個多小時。晚上九點多才走,共去了四輛汽車,高秀凱由於血壓太高被放回。王瑞萍被非法關押。當日晚上將法輪功學員王瑞平直接送到廊坊洗腦班迫害。

◎永清縣三聖口鄉商武莊村劉娜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大約)因去鄉派出所要她的大法書被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永清看守所。

◎永清縣公安局韓村派出所警察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綁架韓村鄉東營村法輪功學員王瑞平,非法關押在廊坊市看守所,並將王瑞平構陷到永清縣檢察院非法批捕,永清縣法院兩次退卷補充偵查,並逼迫王瑞平的丈夫在補充案卷上簽字。最後於二月二十五日讓王瑞平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法輪功學員劉雅麗在永清縣北辛六鄉起村講真相時,被起村村民張貴超惡意舉報(此人在北辛六鄉當過協警),當時張貴超把劉雅麗手中裝有大法真相資料的包搶走,他還拿手機給劉雅麗錄像。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上午九點多鐘,永清縣國保大隊指示北辛六派出所到劉雅麗家,當時劉雅麗不在家,等劉雅麗回來,把劉雅麗綁架到永清看守所,到看守所,劉雅麗不配合簽字、按手印辦手續,副所長鄭剛對劉雅麗大打出手並上手銬,非法治安拘留二十天,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永清縣三聖口鄉派出所帶特警五十於人到永清縣三聖口鄉四道橫村法輪功學員吳增淑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真相資料和大法經書,綁架法輪功學員八名。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三點多,永清縣三聖口鄉派出所警察帶領特警50餘人闖到三聖口鄉四道橫村吳增淑家,綁架法輪功學員錢慶素、鄭淑雲、杜玉鳳、郭寶倫、於淑梅、劉井仁、韓鳳雲、劉大媽。這八名學員中除杜玉凨六十多歲,其餘七名都是七十多歲,八十多歲的老頭、老太太。八十多歲的吳增淑老人暈倒,其中一個警察說老人裝病,一度要把她抬走,因家中沒人且家中還有一個四、五歲的孩子沒人照顧,沒有將吳增淑老人帶走。其餘八人都被警察帶到永清縣看守所,經檢查,其中6名身體不合格夜間十點被放回家中。而錢慶素和鄭淑雲被扣留在永清縣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十點,永清縣國保大隊夥同養馬莊鄉派出所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龐寶山家,手拿錄像機,屋裏屋外錄像,搶走大法書籍一套,電腦主機一台、手機一個、還將門上貼的真相對聯,撕下劫走,龐寶山妻子問你們是幹甚麼的,他們說是縣國保大隊的,後將龐寶山綁架到養馬莊派出所驗血後,送至永清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下午,永清縣法輪功學員劉兵在單位上班時被永清縣國保大隊綁架。夜間十點又到劉兵家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輪大法書籍、光盤,和不乾膠。劉兵被非法關押在永清縣看守所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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