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獄中同修的刑事申訴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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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聽說同修在外省被非法判刑,二審維持原判,我想查找一下當地監獄的工作人員名單,沒有查到。當我看了同修的交流文章,尤其是《發揮律師作用需注意的四個問題》、《關於刑事申訴問題的一些探討》等文章,受到啟發,我們以前很少跟進同修在監獄裏申訴,監獄這部份是個空白,我們應該把監獄這塊用心做做,讓這個部門的生命也聽到真相,得到大法的救度,給這些人認識真相、明白真相、選擇未來的機會。

以下是受同修交流文章的啟發,總結出幾點建議,希望能啟迪同修的正念正行,加大力度救度監獄這部份眾生。

非法宣判後可以提出刑事申訴

刑事申訴是指對檢察院以及對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不服的申訴。

中共公檢法司人員現在慣用的伎倆是,非法庭審匆匆走個過場後,就將同修關入監獄,就覺的高枕無憂了。

而外面的同修在營救遭迫害同修時,也往往止步於法院的枉法刑事判決,在法院宣判後,無奈的接受了刑事判決書的結果。其實法院宣判並不是案件的終結,之後還有一個關鍵的環節我們應該重視,那就是──刑事申訴。

這時,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裏的同修應該提出刑事申訴,曾經被非法判刑的同修也可以提出刑事申訴,刑事申訴不是控告,而是對自己遭受的枉法裁判的結果予以徹底的否定。

律師介入獄中申訴很有必要

總體上,在法輪功學員遭司法迫害的案件中,律師在公、檢、法階段介入的多,對監獄裏同修的刑事申訴介入的就非常少。其實律師介入獄中同修的申訴是很有必要的,也值得去做。

在中共的邪惡監獄裏,是沒有任何法律可言的。當同修被劫持入獄後,可能馬上就遭到強制「轉化」、暴力「轉化」、逼迫放棄信仰,就連基本的生理需要──吃飯、洗漱、上廁所、睡眠等都可以剝奪,連家人都聯繫不了,完全斷絕了與外界的聯繫。這時要申訴、請律師,恐怕非常難。

如果同修在被劫持到監獄之前,在看守所就聘請律師代理上訴,把手續都辦理好,約定一旦被劫持入獄,律師立即前來會見,這樣申訴過程可能事半功倍。如果獄方不讓會見,就揭露它,就找有關部門控告它。這對減輕監獄對同修的迫害也會有一定幫助。

注重給監獄管理人員講真相

對於刑事申訴,我們要明晰:法律不是邪黨迫害善良的工具,而大法弟子是在利用法律懲惡揚善的過程中救度眾生。建議同修們多注重監獄這一塊,更深入的給監獄管理人員講真相,救度那裏的眾生。

另一方面,因為律師去監獄的少,監獄在沒有外界監督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會更加肆無忌憚,甚至給同修帶來生命危險。而律師到監獄會見時,通過申訴,面對面的講很直接,不但能給監獄管理人員一個機會去明白真相,同時震懾那裏的邪惡因素,有利於改善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環境,減輕同修被迫害程度,這也是抑制和制止迫害的很好方式。

希望有條件的同修都能重視起來,全面收集當地監獄人員的信息發到網上,我們共同解體邪惡,救度這一方眾生。也希望同修們能學習一些法律知識,懂一些法律術語。

(責任編輯:任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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