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官方公開資料顯示,王元宏,男,一九六七年出生,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任咸寧市咸安區發展與改革局局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任咸寧市咸安區教育局黨委書記兼局長;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咸寧市咸安區人大常委會四級調研員;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被紀委檢查和監察調查。
據查,表面看,是因為王元宏利用職務、工作之便,受賄125.1萬元人民幣;實質上,是他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咸寧市咸安區教育局黨委書記兼局長期間,利用手中的權力,參與迫害教育系統的法輪功學員及轄區內的廣大師生員工,對救人的法輪大法犯罪而遭到的天懲所致。被審判還只是開始。
在王元宏任教育局黨委書記兼局長的五年期間,參與迫害本系統的法輪功學員,參與迫害本系統的廣大師生員工的部份罪行如下:
◎二零一七年三月份,在王元宏書記兼局長的直接安排下,咸寧市咸安區郭林路小學、實驗小學及咸安區咸寧高中等學校非法舉辦誹謗法輪功的活動,大肆搞誣蔑誹謗法輪功創始人及法輪功的黑板報、牆報、宣傳欄,搞家庭承諾卡簽名,開大會宣講抹黑法輪功的邪惡謊言文章,欺騙很多無辜的廣大師生員工,給世人灌輸毒素。毒害學生、教師和員工。
◎法輪功學員章建,男,71歲,咸寧市咸安區永安中學一級退休化學教師,一九九六年六月開始學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章建被非法抄家至少九次,被綁架九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警察從沒出示證件。在咸寧市六一零頭目姚雄和咸寧市國保支隊副支隊長鄒譽的指使下,咸安區六一零頭目程勝利、區國保大隊警察徐承忠、十好橋派出所、夥同社區人員對所在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區教育局不予理睬。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二零二零年章建多次被上門騷擾,不出示任何證件。
◎二零二一年,中共邪黨咸寧市政法委、法學會、「六一零」、公安局統一部署,安排社區書記、主任、網格管理員、片警、鄉村安保主任等一群人,還有六一零主任副主任,要挾各單位負責人,三番五次騷擾法輪功學員,或者到法輪功學員的家裏,或者到法輪功學員的工作單位,繼續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清零行動」,要求法輪功學員在所謂的「反×教協議」(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書上簽字,說甚麼不簽字會影響孩子、家人等等,有的還以養老金停發相威脅,還對法輪功學員或家人暗中照相,搞所謂的大數據庫,然後根據數據庫大耍特務手段非法跟蹤、監視法輪功學員。章建就這樣被騷擾過二次。
◎法輪功學員張利婷,女,四十七歲,咸安區小學教師。二零一二年中秋節前後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時因為她突然出現面癱症狀,又聽一位阿姨講煉法輪功對祛病健身有奇效,所以她毫不猶豫地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不久,她的面癱神奇般好了!正因為她是一位法輪功受益者,她好想把她聽到看到的好人好事與他人分享,於是她很善意地和她的學生講了一個法輪功修煉者遇到車禍沒給車主找任何麻煩的真實故事。卻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誣告到咸寧市咸安區610辦公室,咸安區610辦公室與咸安區教育局聯合起來將她調到偏遠山村任教,一時間給她的家庭和生活帶來太多的不便,經濟上也受到了一定的損失,作為教育局局長的王元宏是有責任的。
◎咸安區法輪功學員鎮許松,女,由於她堅定修煉法輪功,她的兒子、女兒都被剝奪了上學的權利,致使兒女沒有得到應有的受學校教育的機會。
◎法輪功學員汪芹,女,一九七七年生,咸安區汀泗鎮長壽小學老師。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劫持到沙洋勞教所非法勞教,被非法拘禁到洗腦班,被綁架非法關押,被非法剝奪給學生上課的權利。她的弟弟汪靖華學生因堅持信仰法輪功真善忍被咸寧高中非法開除,喪失受高等教育的機會,而且被折磨成精神病,至今沒有完全恢復。
法輪功是佛法,是末世救人的高德大法,中共假借法律之名在全國乃至全世界迫害法輪功,以「天安門自焚案」、「死亡1400例」等假新聞、謊言誣蔑誹謗栽贓陷害法輪功,欺騙世人,尤其是天真無辜的學生;甚至把謊言「天安門自焚案」寫入學生的教科書毒害單純的廣大學生,讓他們有的至今還不能知道真相而矇在謊言裏,思想被污染,心靈受毒害,不能分清真假、好壞、善惡。
共產黨是邪教是魔鬼,人們要非常清醒的知道這個根本問題,做個有識之士,這樣才不會盲目追隨跟風起哄,做個智者,才可能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