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震昆原是雲南省網球運動隊隊員,一九九一年轉業到昆明錦華大酒店做服務員。韓震昆和父母修煉法輪大法後,獲得健康的身體,精神的昇華。尤其是他母親朱琴華,曾經患晚期直腸癌及多種疾病,在生命絕望中,修煉了法輪大法後,直腸癌及多種疾病不治而癒,重獲新生。
然而中共江澤民集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韓震昆全家人因堅持信仰,遭到中共殘酷迫害。韓震昆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關押迫害,曾經三次被非法判刑入獄,共計陷冤獄十五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韓震昆與妻子郭娟被闖入家中的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韓震昆被非法判刑七年,郭娟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韓震昆被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等突然闖入家中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韓震昆到西雙版納州景洪市進行一項裝修工程,九月三日被景洪市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他被勐臘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一司機舉報其車內發現一枚有法輪功內容的u盤,民警通過錄像懷疑韓震昆所為。五月十二日,韓震昆接到民警電話後去派出所,據稱由於隨身帶著法輪功資料,他被警察劫持,隨後他被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書籤等私人財物。
韓震昆隨後被非法關押在官渡看守所,五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逮捕。七月二十五日,昆明市官渡分局向五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律師向檢察院建議撤案沒被採納。
二零二五年九月,韓震昆被五華區檢察院構陷法院五華區法院,法官李中原(0871-68261209)負責此案。律師會見中,韓震昆表示自己三次被非法冤判,要求律師無罪辯護!
韓震昆父親韓國龍八十多歲,是昆明市電信公司退休職工。他母親朱琴華,七十多歲,退休職工。兩位老人在「610」、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社區不法人員的不斷騷擾中,於二零一七年先後去世。
(韓震昆先生遭中共迫害更多事實請見明慧網報導《曾陷冤獄11載 昆明韓震昆再被非法判刑4年》《曾遭冤獄11年 昆明法輪功學員韓震昆再次面臨非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