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靈革,一九六八年生,今年57歲。她曾是湖南省湘潭大學歷史系的高材生,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張靈革她善良,誠實,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和傳播法輪功真相,多次被綁架至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等地,慘遭中共非人的折磨。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張靈革被劫持,後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份,張靈革從監獄回家後,在住房和低保上被迫害。首先,由於張靈革被冤獄期間,沒辦法交房租,雨花區長房集團、住建局及當地政府,以她六個月沒交房租為藉口,將張靈革原來申請到正在住的廉租房沒收。張靈革說明理由,可當局不管、不聽。另外,張靈革原來辛苦打工所賺的一萬五千元錢,全被瀏陽市法院作為罰款勒索沒收,使張靈革遭受到嚴重的經濟迫害。
生活上的艱難使張靈革向當地社區申請低保,就被街道社區逼寫「保證」,所謂的「保證遵紀守法,做守法公民」。張靈草反駁說,我一直是守法公民,從來都沒有違過法,卻被再三迫害,要我守甚麼「法」?我不守你們的法(實為中共的惡法),是剝奪人權。所以,張靈革一直沒申請到「低保」。至今,張靈革一沒收入,二沒住房,當局坐視不管,她的生活陷入困境。
另外,張靈革一直遭到跟蹤監視騷擾。張靈革自從出監獄以來,被跟蹤,監視,無論她到哪裏,都有幾個人開車跟蹤。甚至張靈革住娘家,也不得安寧,房前屋後,都停著便衣的車。晚上十一、十二點,都有燈光照射進房,生活起居都受到中共不法人員的嚴重騷擾。
這一切都是當地國安系統、政法系統人員安排街道社區人員協助迫害的伎倆。
曾遭勞教、冤獄迫害合計十五年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八年間,張靈革被非法判刑六年,在看守所關了一年後,被轉到湖南女子監獄。在那裏,張靈革熬過漫漫五年時間。
六年冤獄回家後僅十三個月,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張靈革再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關押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張靈革因長沙市「六一零」、國安炮製「大案」,與言虹、李玄剛、管登洋、姚大華、周德元、柳春霞、趙亞玲七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綁架、判刑,張靈革被冤判三年半,再次被非法關押在湖南省女子監獄。「低保」被取消。
二零一七年出獄後,張靈革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留所等地,動不動就關上兩天或幾天、十幾天。有一次,張靈革晚上去刮中共邪黨污衊法輪功的橫幅,被蹲坑的便衣抓住,被銬吊在樹上一通晚,直到白天上班,社區才叫來家人接人。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張靈革被綁架關押後,張靈革的媽媽陳爛珍收到蓋有瀏陽市公安局公章的瀏陽市公安局拘留通知書(瀏公(國)拘通字[2020]1555號),稱將張靈革以涉嫌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刑事拘留,羈押在湖南省長沙市第四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張靈革遭長沙地區瀏陽市法院非法秘密審判,除法庭派駐的武警外,當局同時出動了近七十個公安警察,後她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一萬五千元。
關於張靈革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長沙二十餘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 警察躲避律師》、《歷經六年冤獄,長沙張靈革再遭綁架》、《湖南長沙法輪功學員張靈革再次被誣判四年》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