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辦理養老金能否交非法判決書問題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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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九月四日】很多同修由於被非法判刑,出來後面臨被剝奪養老金的問題。每個人情況不同,有的被剝奪視同繳費年限,有的被剝奪服刑期間的養老金,有的被停發養老金等等,如果承認迫害,就需要交非法判決書從新改辦,扣除一部份再發退休金。當然也有同修正念正行,通過講真相要回了養老金。

本文就從交給社保部門非法判決書說起。扣發養老金是經濟迫害的一種,跟刑事迫害沒甚麼區別,是江魔集團搞出來的「名義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組成部份。對於刑事迫害,大家都知道反迫害,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那麼換一種招數,「經濟上截斷」、經濟迫害,很多同修為甚麼就接受,甚至承認,或者無可奈何了呢?

在刑事迫害中,哪怕你簽了不修煉保證就能釋放,很多同修依然不為所動;而交了判決書就能發退休金,甚至扣去其中一部份,就能接受呢?這種明火執仗,但給人錯覺的隱性迫害,害了多少修煉人呢?

首先是承認了自己是罪犯的身份,然後拿著迫害我們的證據──非法判決書,自證有罪,再去害不明真相的社保人員,他們看了非法判決書會對大法有甚麼想法?我們不但沒救了他,反而往下推了他一把,毀人而不是救人,這對大法弟子來說才是犯罪!大家都知道非法判決書寫的有多邪惡,把大法描繪成×教,把大法弟子說成是×教份子、罪犯,我們怎麼能認可呢?修了這麼多年,難道這點事還分辨不清嗎?由於很多同修承認並順從了這種迫害,更加重了形勢的嚴峻,給不配合迫害的同修反迫害增加了難度。

關鍵問題是利益心。養老金是最大的利益,而且是終身的,每個月都有幾千。這不是普通的利益,這是一個人賴以生存的生命權的保障,放棄養老金無異於放下生死,這能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嗎?但是別忘了,我們有師父,不交非法判決書不一定沒有養老金。這種時候也是考驗我們信師信法的程度,即使沒有養老金,也不可能沒飯吃。師父給我們的都是最好的。既然是修煉人,可能每一次的考驗都是檢驗大法弟子是否合格的關鍵。作為一個走過二十多年風風雨雨的修煉者,在最後的時刻一定要走好走穩,千萬不可功虧一簣啊!

我自己就曾被要求交非法判決書,當時沒反應過來,後來突然明白,這是絕對不能幹的事,否則那不是害人嗎?我絕不認可這種對大法弟子的經濟迫害。本來扣發養老金就不合法,我怎麼可能推波助瀾呢?他們要扣除我視同繳費年限,再補繳一部份就可拿到退休金,我是不會補繳的,因為那是承認迫害。哪怕我拿不到退休金,我也不會認可的,個人的得失已經不重要了。我就運用各種形式反迫害,過程中就是救人,我們來世的唯一目地就是救人,人間只不過是給我們修煉的一個環境而已。

當然生活問題師父也做了很好的安排,雖不寬裕,但也衣食無憂,能一心一意證實法足矣!本來我們就不是為了在人間享受的,是為了保障修煉而得以生存。

師父明示:「世間的捨盡對在家弟子是漸漸去的執著」(《精進要旨》〈出家弟子的原則〉)。

信師信法真的不是一句口號,是長期修煉打下的堅實基礎,關鍵時刻總是能把大法放在首位、把眾生放在首位,沒有自己的得失,我們就是要 「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現階段的一點粗淺認識,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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