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張南平曾遭冤獄迫害多年。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九日,張南平被綁架,被上海浦東新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張南平又被綁架、構陷,被上海市奉賢區法院非法枉判一年兩個月。
張南平,53歲,原籍江西撫州市東鄉縣(區)佔圩鎮曾家村,他在上海工作二十多年,住在上海市閔行區浦江鎮。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九日,張南平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三林派出所綁架,次日傍晚關押到浦東新區看守所。為了逼迫他放棄信仰真善忍,惡徒把張南平綁在死人板上,腳上銬著腳鐐,兩隻手銬在板上定住,人成大字型,動彈不得,不能洗漱,小便在身上,攝氏30多度的高溫情況下用被子捂的嚴嚴實實,全身濕透氣味刺鼻,兩手腕被銬爛露出白骨,七八個月才癒合,兩手腕留下兩塊永遠的傷疤,還要遭受警察,嫌疑犯的謾罵毆打。
酷刑演示:死人床 |
非法審問期間,張南平的右腳被610人員踢破,踢腫,走路一拐一拐的,同時人格也遭到羞傉。看守所的警察給張南平嘴裏塞抹布,用腳踹他,提審時強制他戴手銬腳鐐,警察嫌他走的慢拎著他的後衣領拖著走。張南平還被嫌疑犯蹬他的胸腔,昏厥過去,一段時間咳嗽,吐痰吐出來都是血。惡徒還用鞋抽張南平的臉,用膠帶封他的嘴,致使他呼吸困難、嘴裏痰血又吐不出來,而全身又被捂得大汗淋漓,那種折磨苦不堪言,生不如死。當時是在看守所一樓105室,主管是一徐姓管教,牢頭叫陳來寶,當時的所長姓譚,副所長姓薛(謝)。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張南平被浦東新區法院非法判五年,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上海市提籃橋監獄迫害直至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八日,期間他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他身體上的痛苦與傷害、各類侮辱與羞辱人格的對待以及其他虐待。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張南平在工作單位被綁架、非法抄家,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抄走,並於二十二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參與綁架的有魯匯派出所。張南平被非法關押在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八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批捕。
當時得知張南平被綁架後,他家人特意趕到上海,原本想聘請上海本地律師會見張南平,了解相關情況。但上海本地律師說無法會見,只得作罷。後經輾轉,好不容易請到河北省一位願意會見的律師,交涉多時,還是不讓會見張南平。無奈之下,律師找到閔行區檢察院駐所檢察室反映情況,並遞交了控告信。十月十七日,律師再次給閔行審理隊打電話,同樣還是無人接聽。下午,律師來到上海市檢察院信訪接待處。接待人員聽了情況後說,你這個事情應該找公安局,這個事情屬於公安局管,我們管不了。經多方交涉無果,律師向上海市檢察院等多個司法部門提出控告。律師在控告信中直言:閔行區看守所的行為,已是赤裸裸地違法,剝奪了律師會見的權利。這種低級的違法行為,與所謂的現代化都市上海,形成極具諷刺意味的反差!
二零二三年七月左右,張南平被撫州市東鄉區國保人員從上海綁架回江西當地非法關押構陷,被非法判刑五年多,情況待查。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累計42人次,其中:含冤離世1人、非法判刑12人、非法收監3人、非法起訴1人、非法刑拘5人、非法拘留3人、綁架14人、騷擾7人、非法關押洗腦班2人。由於中共迫害導致信息不暢,有些迫害沒能及時報導出來,以上統計為不完全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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