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州八旬法輪功學員趙穎遭非法庭審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天河區八旬法輪功學員趙穎老太太,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被天河區棠下派出所警察綁架,以所謂「取保候審」方式回家,取保期滿後改為非法監視居住。二零二四年初,所謂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均被解除。但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天河公安分局警察再次綁架了趙穎,將她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九月五日,海珠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趙穎。

善心幫人遭搶劫、綁架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趙穎老太太在上社大街上,偶遇一外地女士說想租房但不熟悉哪裏有,趙穎出於好心,帶她到易夢緣公寓,一男士帶她們到五樓去看房後,兩人剛出大門口到大街上,突然衝出兩人,攔住她們,將她們往大門裏拖。

趙穎以為是遇到搶劫匪徒,嚴厲問:你們大白天為甚麼搶包?兩人不吱聲,問了幾句,一人才說是棠下派出所的。兩警察又打電話叫來一輛警車,硬叫她們上車,趙穎說:我沒犯任何法,堅決不上。幾人把她抬上車劫持到棠下派出所。警察在趙穎的包裏翻出小區門禁卡,於當晚闖到她家非法抄家。

趙穎被綁架後,身體嚴重不適,在看守所拒絕接收的情況下,棠下派出所仍對趙穎持續迫害,將她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五天五夜,然後將她劫持到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的「公安一層樓」,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警察才以所謂取保候審讓趙穎回家。

警察憑空捏造、檢察院肆意構陷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四、五日,趙穎突接海珠區檢察院電話,說「材料」已送檢察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趙穎的家人接到海珠區法院電話,得知海珠區檢察院已將趙穎非法起訴到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海珠區法院人員韋小明、劉嘉苑到趙穎家送紙質起訴書。非法起訴書中構陷趙穎的所謂證據包括:(1)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十時許,趙穎到天河區楓葉路棠雅苑小區E2棟樓下,將一本《天賜洪福》的小冊子放到一輛電動車的車頭位置;(2)同月二十六日上午,趙穎到天河區上社易夢緣公寓門口準備派發法輪功傳單,車籃內趙穎的挎包中有傳單。

上述構陷趙穎的所謂「證據」十分荒唐。關於第一條,趙穎和家人要求警察出示相關證據,警察卻不予回覆;關於第二條,趙穎到廣州定居十幾年來,從未騎過車,也不會騎車,家裏也沒有自行車,起訴書中提到的車從何而來,現在何處?另外,憑甚麼說趙穎準備發資料,這些只是警察的推測而已。

再次遭綁架 遭非法庭審

二零二三年三月,趙穎委託了親屬辯護人,辯護人到海珠區法院提交了相關手續,並要求閱卷,遭海珠區法院無理拒絕。在辯護人沒有閱卷,對所謂案件的情況都不清楚的情況下,海珠區法院多次企圖強行開庭非法庭審趙穎,並多次騷擾她的家人,狂妄要求:要麼家人帶趙穎去法院開庭;要麼法院不法人員到趙穎家,在家裏開庭。趙穎和家人拒絕了這些非法的要求。

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天河區公安分局不顧趙穎無罪和她身體嚴重不適的實際情況,再次綁架了她,將她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九月五日,海珠區法院對趙穎進行非法庭審。

趙穎一九四四年八月出生,退休前為江蘇省淮安市(原淮陰市)中國銀行會計師、營業部副主任、正科級稽核員,她隨兒女來廣州居住已經十多年。趙穎於一九九七年一月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團夥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後,趙穎就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抄家搶劫、非法關押等迫害。

趙穎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天河區看守所。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