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選如今年29歲,是位年輕的母親,有兩個才幾歲的孩子。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陳選如騎電動車上班途中的大街上,被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的五、六個便衣國保警察綁架。警察押她去了她在欽南區工作的茶飲店附近的租住的房子,警察在屋子裏搜走一個幾年前他人存放的書包,書包裏有兩本《轉法輪》、經文及十幾本舊的《明慧週刊》等。
陳選如一直被非法關押到靈山縣看守所。期間,陳選如遭當地公、檢、法人員非法審問,逼迫所謂 「認罪」及非法庭審。最後當地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陳選如非法判刑十個月,勒索罰金三千元。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家屬去看守所探視陳選如,發現她被剪短髮、穿囚衣、銬手銬。家屬問她甚麼話她都不回答,狀似精神失常。
六月一日,家屬再去看守所探監,發現陳選如仍被銬手銬,說話艱難,無法開口,且神志不清,舉止異常,嘴裏還不斷咀嚼著一個類似黑色的「糖果」的東西,牙齒全部變黑,已經完全精神失常。會見時,有不只一個獄警在旁邊監控。
六月二十三日是陳選如結束冤刑日,家屬去接她,靈山縣看守所所長、副所長將精神失常的陳選如攙扶著出來交給家屬。家屬接回家後,發現陳選如精神失常的程度非常嚴重,已經無法生活自理。她才29歲,膝下還有兩個幼兒,此慘境令家人情以何堪。
陳選如僅僅因為修煉真、善、忍,僅僅因為家中存放法輪大法書籍等修煉相關資料,就被中共非法判刑、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甚麼樣的政權和惡徒才能對一個年輕母親做出這樣的暴行?
靈山縣看守所顯然對陳選如被精神失常的狀態是知情的,卻完全不作為,置陳選如生死於不顧。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及靈山縣看守所到底對陳選如做了甚麼?請知情者曝光迫害陳選如的所有公檢法人員的信息。
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
地址:廣西欽州市欽北區欽州灣大道61號,郵編535000
地址:廣西欽州市欽北區長田路8號,郵編535000
電話:0777-2827358、0777-2834751
局長農立憲
國保大隊長覃家齊0777-2829215
國保警察郭某19807779797
國保警察麥某15777733646
國保警察18377773138 (參與綁架)
國保警察19178780790 (參與綁架)
靈山縣看守所:
地址:廣西欽州市靈山縣那隆鎮龍窟村,郵編535414
地址:廣西欽州市靈山縣靈城鎮人民路
欽北區檢察院:
地址:廣西欽州市欽北區福環路3號,郵編535000
電話:0777-3685539
檢察長何君(女,2024年4月任命)
欽北區法院:
地址:廣西欽州市欽北區政通路欽北區行政中心內,郵編535000
電話:0777-3686250、0777-2843336
院長薛銀娟(女,2021年9月任命)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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