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在二零二一年末去世了。哥的錢我也是秉承修煉人的標準,一分沒要。一切後事都做完後,姐姐說:你哥腦袋不好使,你管理錢這麼多年,怎麼可能會不留點?!姐沒說的這麼直白,但就是這意思。聽完後,我這個委屈啊,自己在家想想就哭,一邊哭,一邊捋賬,把賬發給姐。姐的意思是,哥沒了,賬你寫的,我也不知道多少。可是,哥沒了,賬都記快二十年了;姐她不信任我!認定了我昧錢。
問題出現了,我知道該提高了。為甚麼人家不信任你?懷疑你?那就一定是和她相處時,還有很多不符合法的地方,自己有漏。我又深挖自己,有顯示心,歡喜心,證實自己,不是證實法。師父多次點化我這顆心。我還有求得別人認可自己的心,沒求到,又生出委屈心、怨恨心。我還有看不上人的心,嫉妒心。問題出在錢、利益上,那就在這上找吧。
我開始捋順一下過往,哥買房子,在姐那裏拿了媽媽的六千元錢,當初是我從姐手裏接的錢。我哥和姐有一筆二萬元的賬,那裏面就含有我媽媽的六千元。可姐就說媽媽這錢我給弄沒了。
當時我想,我沒拿錢,我沒錯,你懷疑我,我也沒辦法,就擱置了,沒去處理。現在想想,我沒錯,我冤枉,我在付出、承受,我修大法,已經是多好的人!(自我感覺好、膨脹、強烈的求名的心而不自知)其實這就是基點在人,是私我的表現,是站在人理中看問題。修煉人如果矛盾來了,會想,好事來了,放下利益之心,欠債就還,有師父看著呢,是你的不丟。這也是信師信法的表現。
還有一次,姐幫我換五百元的一元零錢,五百元零錢我留下,整五百元給了姐。可姐在回家的公交車上遇到小偷,丟了三千元。姐說,是因為給我辦事才丟的錢。當時悟的是,她丟錢,我也有要修的,她沒管理好錢也有錯,我就又給姐五百元,可姐心裏還是不舒服。我還是按照人理去處理的;遇事站在自己角度算計,計較的心,不吃虧的心,沒有為他的心。
還有一件,我曾經在姐家住了三個月,沒給房費。當時覺的自己姐家不用給,覺的以後有事時,回過去就行了。就是沒有嚴格要求自己,住房子給房錢是天經地義。是我站在親情角度看問題,有對姐的親情,要把這心去掉。同時也有對利益的執著。
這事找出後,和同修交流,同修說:「那應該把錢給回去。」當時的我知道有問題,有沒在法上的東西,可總認為自己沒錯。可現實情況在這擺著,和姐有矛盾,有間隔。那就一定是自己有在法中要提高的東西。怎麼去做呀?不會修了。那就按照同修說的還錢吧。
我計算一下,借媽媽的、姐丟的錢和房費共計一萬元,就給姐送去了。姐雖然接了錢,可還不高興。
我想那就再提高吧。過年過節、過生日,我都想著她,也表示一份心意。可我還能感覺到和她的間隔還有,只是不說,表面上看一團和氣。
實際是問題出現了,我在魔難中去修自己,目地是讓魔難沒有了,環境改變好。我也在走修煉人的路,可純度不夠。是16K金、18K金,達不到24K金,所以魔難還在。
那就繼續向內找,再提高。我結婚前,在姐家附近租個店,姐和姐夫照應很多。一次聊天時,姐提到過她的付出,修煉人欠了就得還,因為緣和怨都得善解。
二零二四年三月份,姐做手術住院,我主動要求護理。護理的第一天,姐就沒好好和我說過話,只要說話就懟人,住院的病房三張床,加護理人員共六、七人,都能聽到我被姐懟著說話,她懟了我一天。回到家裏,常人心往上返──我店不開,家不管,還得自己掏錢吃飯,你還懟我?!可我知道修煉人向內找,所以事情表面本身對錯不重要,這些常人的抱怨心、委屈心、不平恆心,得修下去,對修煉人來說,是最重要的。
第二天,我去醫院,心裏都有點怵,可我知道必須做好。到醫院後,姐還是懟我,快到中午時,姐又說我,我就頂了一句。姐看我回嘴了,等了幾分鐘後,和我說:「你回家吧,我這裏不用你護理,我自己可以。」當時我委屈的眼淚含眼圈裏,可是修煉的基礎告訴我得忍,我說:「不能回家,得照顧好你。」姐沒再說話。
姐躺在病床上,過了二十分鐘左右,姐說:「這些年為了你哥和我,你無怨無執。」當時我就知道這關我過了,合格了。
後幾天,姐就好了,也不懟我了。我又拿了五千元給姐,現在我能真正的感覺到我們沒有間隔了。師父把間隔拿下去後,我和姐又回到從前的狀態。
我認真回想了一下這段修煉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自己實修不夠。我想遇事的第一步,應該無條件向內找,無私與為他,這是魔難中修煉的基點。
第二步,修煉無小事,魔難中把事情攤開,神會怎麼做,法中要求怎麼做,自己起心動念都要嚴格的放到法中悟一悟,和法相差的,就是18K金到24K金的中間過程,做不到,就會一直在魔難中,因為法是嚴肅的,是有標準的。
第三步是最主要的,正信,沒有對大法堅如磐石的正信,魔難中就過不去關。我理解正信來源於學法中,實修中,向內找中,修去人念,溶於法中。
我經常告誡自己,能有幸得到大法,一定無條件同化大法,鞭策自己更加勇猛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