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鵬程,男,一九六五年三月十三日(黃曆二月十一),家住遼寧省鞍山市立山區,原鞍鋼中型軋鋼廠職工,他於一九九八年秋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曲鵬程是因為身體不好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之後,他很快就無病一身輕,人變得更加和善,和周圍鄰居也相處非常友好,鄰居有困難,他都會盡自己最大努力去幫助別人。曲鵬程曾感慨地說自己是「法輪功的受益者」,是法輪大法教導他時時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矛盾面前找自己的原因,以人為善,漸漸思想境界變得寬宏大量,名利面前不爭不鬥,身體也變得好了,煙和酒也戒掉了。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曲鵬程被迫流離失所二十多年。
二零零一年,曲鵬程因告訴單位同事法輪功真相,單位相關人員逼迫他放棄真、善、忍信仰,警察和社區人員非法搜走他的大法書籍,還將他非法拘留四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單位頭目再次強迫曲鵬程放棄信仰,並要對他採取所謂強制措施,曲鵬程被迫出走,從此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長達十幾年不敢與家人聯繫,期間他的父親、老丈人、丈母娘相繼離世。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上午九點,一幫警察闖入曲鵬程的出租屋,非法抄家幾個小時,搶走個人物品和現金。警察將曲鵬程帶到遼陽市弓長嶺公安分局非法審訊,隨後將他非法關押到遼陽市看守所。六月二十日,燈塔市檢察院非法批捕曲鵬程,欲對他進行司法迫害。
弓長嶺區公安分局:
地址:遼寧省遼陽市弓長嶺區雷鋒街1-2號,郵編111007
電話:0419-5808028
局長欒瑞
國保大隊辦案警察吳闖13941909002
燈塔市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遼陽市燈塔市中興路448號,郵編111300
辦公室:0419-8582706
案件查詢:0419-8580730
本案檢察官王仲0419-8580560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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