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原市長徐鴻嚴重違法被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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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三日】〔中國大陸來稿〕二零二四年七月江西消息,江西省新余市政府原市長徐鴻嚴重違法,被撤銷職務。

徐鴻,男,漢族,一九六八年八月出生,江西上饒人。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徐鴻長期在新余市任職主要領導,先後擔任新余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副書記、副市長、市長等職務。期間,徐鴻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新余市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迫害案例:

二零一八年七月六日,新余市法輪功學員李佑武被綁架、非法關押近一年後,被新余市渝水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藉口是李佑武在微信上發了數量可觀的真相內容,並按照所謂兩高司法解釋量刑。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新余市分宜縣黃蓮芳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蘇秋菊、胡蘭英、袁玲花三人於八月七日被釋放回家,黃蓮芳則被送往新余市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

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新余市法輪功學員高菊芳(女,63歲)遭新余市公安局綁架、抄家。二零二一年元月底得知,高菊芳被新余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新余市法輪功學員錢根妹被新余市公安局非法拘留,陳金娥、王包蘭遭綁架。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新余市法輪功學員鐘賢文遭非法拘留,二零二二年三月報導,鐘賢文遭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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