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在《轉法輪》中講:「人在常人社會中,你爭我奪,爾虞我詐,為了個人的這點利益,去傷害別人,這些心都得放下。尤其我們今天在學功的人,這些心更得放下。」所以作為大法弟子,我們要修去利益心。
記得有一年村裏調地,就是重新分承包地。我工作單位的一位同事和我是同一個村的。他到我家說,要我和他一起去找組長,要求分一些二類地。我知道有工作的人是不該分地的,但礙於同事的面子,就跟著去了組長家。到組長家後,還有其他工作人員也在那兒,跟組長商量著要地。他們說甚麼,我也不吱聲。從那天以後,我再也沒有到組長家說這事。後來分地的時候,有工作的幾個都分了地,只有我沒有。親戚朋友都說我傻。
記得有一次去銀行取錢。我當時取了三百元錢,都是五十元一張的。工作人員把錢遞給我後,我也沒數,就裝口袋裏了。然後我到營業廳交手機話費。我把錢掏出來一數,多了五十元。交完話費,我到銀行把五十元錢退給了人家。當時銀行那個工作人員正著急呢!差五十元錢對不上賬。我告訴工作人員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有一次,我到小賣部買東西,當時是花十元錢,我給對方一張二十元的紙幣,對方找我十元錢。因為天氣冷,她戴著手套給了我十元錢。我接過來,用手一捻,兩個十元紙幣粘在一起,我立即把多的十元還給了人對方。像這樣的事情,我還遇到過幾次,到飯館吃飯、買水果,都遇到多找錢的事,我都會把多找給我的錢退給人家。
再說說和鄰居之間的事情。農村是排子房,我們家這排房和後邊一排中間隔著大約七米寬的路。我家後邊這家的門樓地墊的高一些。農村經常用四輪車往院裏拉糧食,有時大門高不好進,會倒回來。倒回來,有時四輪車撞到我家的牆上。有一次,我發現屋裏的牆上鼓起一個大包,泥土掉了一大塊。我出去到房子後邊一看,牆上三、四塊磚凹進去一個坑。我沒吭聲,把磚恢復到原位,用水泥沙子抹了一下,完事了。後來,牆又被撞了一個地方,和上次差不多,我又像上次一樣修了一下。兩次他們家都沒人和我打招呼說這事。我也沒問他們,這事就過去了。因為我們是修煉人,是大法弟子,要聽師父的話,與人為善。如果我和妻子沒修大法,可能就不會這樣做了。
我家的宅基地是南北長、東西寬的長方形。宅基重新規劃後,宅基向東擴寬大約兩米。由於東側原來蓋有房子,所以擴寬的部份都在東側鄰居的院子裏。我家和東鄰居家中間也沒建牆,所以東鄰居在我家的地上又餵雞,又養羊。搭棚子的釘子都釘到我家房子的牆上,而且還在我家的地上栽了一棵桃樹。我從來沒跟他家說過這事,好像甚麼都不知道一樣。我們如果不是大法弟子,可能就做不到了。
我家有四畝地,租給近門的姪子種。別人的地租每畝三百元,我們每畝只收了二百元,四畝地少收四百元。
我們是大法弟子,就要按照師父講法去做,按照大法真、善、忍去做;首先就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看淡世間的名利;與人為善,樂於助人;遇到矛盾向內找自己,做好三件事,完成自己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