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伙警察對白鳳香的家進行了非法搜查,當搜查到白鳳香丈夫的房間時,白鳳香丈夫對實施搜查的警察說:這是我的房間,不許搜我的房間。警察在白鳳香房間搜出一個「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掛件,再沒有搜查出其它他們所需要的東西。警察說,家裏沒搜出任何資料,可你在外面發資料了。
在警察非法搜查過程中,白鳳香一直給他們講真相:不要迫害好人,迫害大法弟子是有罪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我不想看到你們遭惡報,我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我是一個守法好公民。警察強行把白鳳香綁架到興慶區公安分局。
當日下午,白鳳香女兒及親屬到興慶區公安分局要人,興慶區公安分局不讓進去。到下午五點左右,興慶區公安分局打電話通知白鳳香女兒去公安分局一趟,也沒有放人。
過後得知,白鳳香被非法行政拘留五天,要求家人及親屬七月九日早上去拘留所接白鳳香回家。並揚言,她這是第二次,再有一次就要判她。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早上,銀川市金鳳區法輪功學員胡清菊、李培花、孫淑清、白鳳香四位老人到紫陽小區雙目失明的張秀蘭老人家陪張秀蘭一起讀書,被金鳳區公安局、黃河東路派出所、滿城北街派出所的一夥警察圍堵綁架、抄家。孫淑清老人在特警(警察叫來的)挾持下樓時突發心臟病昏厥,120急救車到場急救後,警察將其拉到派出所錄口供,期間,老人再次昏迷,警察才允許救護車將她拉到醫院,住院治療約二十天左右回家。李培花、張秀蘭兩人當日回到家中;白鳳香被非法拘留十天;警察企圖非法拘留胡清菊,因體檢不合格才放回家。胡清菊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含冤離世。
白鳳香,生於一九六零年五月,原寧夏中寧糖煙酒副食品公司職工。年輕時就腰疼,大夫說腰肌勞損,還有勁椎炎、胃病,經常吃江中健胃片,一買就是二十盒,隨身帶著;晚上睡覺耳朵響,睡眠極差,掉頭髮。自從看了《轉法輪》後,按照書上講的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在利益上從不和別人爭,盡最大的努力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變的氣量寬了,家庭和睦了,不知不覺身體上的病痛全都沒有了。
法輪功自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至一九九九年七月期間,短短幾年就有上億人在學,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造福人類、造福社會、祛病健身有奇效。據前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喬石委員長在一九九八年組織的調查結果顯示,法輪功修煉者的疾病治癒率達到98%之多,調查報告上報中央政治局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正告迫害白鳳香的警察及社區人員,自古以來迫害正信都沒有好結果,希望所有公、檢、法、司的人員不要再為中共邪黨賣命,最終只能自食惡果或殃及家人。法輪功學員冒著被抓、被判刑的風險,就是希望世人能明白真相,不再被中共謊言矇蔽,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