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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七旬老太被綁架 遭七男警強抓手採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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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法輪功學員李孟君老太太,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在家中被警察綁架、抄家。警察以攝像頭照到李孟君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為由,將她非法拘留十天。過程中,由於李孟君不配合採指紋,竟然有七個男警一起上來對付這位71歲的老太太。

李孟君老人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員騷擾,她曾於二零零七年和二零一二年兩次被中共人員綁架至湘潭市伍家花園洗腦班迫害,一次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伍家花園洗腦班,李孟君的飯菜中被人下毒,她每次吃後都出現噁心和劇烈腹痛。(詳情請見明慧報導《《湘潭婦女李孟君追求健康生活 遭洗腦、關押》一文)幾年後,惡人還針對她製造一次車禍,造成她受傷。

李孟君現和兒子、孫女住在廉租房內,她兒子經營一個小本生意,辛苦繁忙,還身負債務;孫女剛上小學一年級。李孟君老人的退休金微薄,還要負責照顧兒子孫女飲食起居。

以下是李孟君老人的自述今年五月遭中共人員綁架的經過:

五月十一日,我在路邊摩托車上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到雨湖區雲塘派出所。

五月二十一日早上七點多鐘,我出去買菜,下樓打開自行車鎖,和鄰居剛說了兩句話,就過來兩男一女的便衣,後來得知其中一人姓劉,一姓王,那個女的姓許。其中一人問我:「你是李孟君嗎?」我說:「是,有事找我嗎?」他們說找我有點事,叫我到家裏說。我說:「我要出去買菜,有甚麼事就在這裏說。」其中一男的口氣有點兇的說:「叫你上樓就上樓。」我家住五樓,沒辦法只好上樓了。他們還叫來菊花塘社區綜治辦的女主任,和姓謝的男片警。他們拿出手機中存的我被攝像頭拍到的錄像和一張搜查證給我兒子看,然後就開始抄家。我說:「你們是誰?為甚麼抄我的家?」他們說:「我們是610的,是雨湖公安分局的,你發資料被舉報。」這時謝片警聽說我發資料,就說我在我們小區內也發了資料,還說是有人反映的。其實我沒在小區發過。他們抄走我看書的平板電腦、兩個MP3、一整套大法書、三本《轉法輪》,還有十七份真相資料。他們還在衣櫃裏找出我那天發資料時穿的衣服帶上,就下樓了。

他們用警車把我拉到我發資料的地方,站在摩托車旁,又是拍照,又是錄像。然後把我拉到馬家河行政執法所,寫構陷我的材料,寫完要我簽字。我不簽。他們說不簽他們又要重寫,還騙我簽了字就可以回家了。我就是不簽。一直到下午三、四點鐘,直到雨湖公安分局的楊振興批示對我非法拘留十天。這期間我沒吃飯,就吃了他們買來的小米粥和餃子,剛吃下一口粥,一個餃子還沒咽,就一陣噁心嘔吐起來,吐得整個人都要虛脫了。這之後我的小腹一直很難受。

然後,他們拉我去採血、採指紋、印鞋紋、量體溫、照相。我反抗,不配合他們,他們就全體出動,搬胳膊抬腿,抓住我的手腳使勁在儀器上按,最多的時候,七個人對付我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這過程都是被錄像的。反反復復折騰很久,已經是晚上九點了。他們打電話叫來我兒子,女兒、女婿也都來了。他們又要對我抽血。我知道他們要抽很多血,我不肯抽。他們就對我兒子說都要抽的,叫兒子勸我同意。兒子只好叫他們少抽點。這樣他們抽了我兩小半針管的血。

他們折騰到晚上十一點四十分,把我拉到拘留所。到了拘留所,又要我簽字,我拒絕簽。他們就催說過了十二點就算明天的日子,你又要在裏面多呆一天。最後僵持到十二點差五分,我兒子就簽了他的名字。我說:兒子你不要簽,簽了對你不好。兒子為了讓我少關一天,他還是簽了。

在被拘留所非法關押期間,我被強制穿號服,因為他們採取株連手段,株連整個監號的人不能放風,不能吃飯。直到五月三十一日出來,我被非法關了十天。

劉姓警察18873297858
謝姓片警13707326438

菊花塘社區:
電話:0731-52867080、15307321118、13873213455、189752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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