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衛敏一九五四年一月出生,原住天津市南開區芥園西道宜君西裏。她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的心臟病等病症迅速康復。
張衛敏看到大法和大法弟子被殘酷迫害,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寫信向兩高控告江澤民的犯罪違法事實,控告狀被當局非法攔截。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張衛敏被闖入家中的南開分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她被非法關押在南開分局拘留所。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張衛敏遭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到南開分局看守所。
據悉,南開區檢察院為構陷張衛敏,曾三次報卷,都被法院以所謂證據不足退回。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南開區法院開庭對張衛敏進行非法庭審。這次檢方以從她家抄出的大法書籍等物品太多為由,稱她是組織者,要誣判她三至四年。而南開區法院法官以張衛敏不認罪、不簽字,在兩週後宣布對她非法判刑五年。張衛敏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五年中她遭到長時間不讓睡覺、包夾監控、幹重體力活等各種殘酷迫害。
張衛敏結束冤獄後,南開區向陽路派出所警察仍經常上門騷擾她,強迫她在「三書」上簽字;當地社會保障局又對她實施經濟迫害,不僅停發她的正常退休金,還違法追繳她被非法關押期間的退休金,並以所謂法律訴訟非法裁決進行威脅。
張衛敏在中共人員長期迫害下,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含冤去世,終年67歲。
(責任編輯:田園)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7/10/21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