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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川市被綁架 武漢謝明光面臨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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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武漢市64歲的法輪功學員謝明光,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在湖北利川市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利川市看守所近半年,構陷他的材料已經交到利川市法院,目前法院擬於八月六日開庭。

綁架構陷

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當天,在利川市暫居的謝明光外出給百姓講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惡人舉報、跟蹤,晚上七點左右,七、八名便衣警察冒充物業人員敲開門,翻箱倒櫃,非法抄家,搶劫走大量私人合法財產,並綁架了謝明光。

二月九日大年三十,利川市公安局打電話欺騙謝明光的妻子說「拘留十五天」,二月二十四日可回家。可是到了二月二十三日,利川市公安局警察讓謝明光的妻子去拘留所簽字,謝明光被非法刑事拘留、轉押到利川市看守所。利川市公安局企圖羅織材料,構陷謝明光,辦案人員是東城派出所冉姓警察(男,30多歲)。

二零二四年五月初,利川市公安局將謝明光構陷到利川市檢察院。檢察官胡家柳無視公安警察在偵查階段中的種種違法犯罪行為,非法將謝明光構陷到利川市法院。

法院目前圖謀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開庭。

做好人 屢遭迫害

謝明光家住武漢市礄口區,他曾經是火車司機,後停薪留職,任武漢市天府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公司生意興隆,公司生產的產品先後獲中國第四屆食品博覽會「名牌產品」和二零零零年湖北消費者協會推薦產品,深受消費者歡迎。

謝明光二零零一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同時按照真、善、忍標準修心向善,改掉自己在社會上染上的各種惡習,同時也勸告世人都來按真、善、忍做好人。他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原來暴躁的脾氣、得理不饒人的性格也變的寬容大度起來。

修煉僅僅三個月,二零零一年十月二日,謝明光講法輪功真相,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警察綁架到武漢市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二年九月,謝明光被江漢區法院枉判三年刑,同年被投入湖北省琴斷口監獄。公司被迫倒閉,員工解散,直接的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巨大。

在武漢市琴斷口監獄中,謝明光遭受非人的折磨。在監獄入監隊,李隊長和何指導的指使下,利用罪犯王為、黃其順、方偉、陸也生四人,先把謝明光關進倉庫脫光衣服,暴打,體罰,不讓說話,不讓上廁所,白天做奴工,晚上在寒風中站立,通宵不讓閤眼由罪犯們輪流監視。謝明光經常遭到監管包夾罪犯們的辱罵和拳打腳踢。在二分監區,謝明光繼續遭指導員方天治重管,用殺人犯,死緩犯,暴力犯(李再勇、張士林、汪學軍、黃峰等人)包夾迫害,逼寫不修煉的保證書,逼寫思想彙報,逼看污衊大法的電視錄像,不讓與他人說話,不讓家人與他親情就餐和打親情電話,強制幹髒活累活,死刑犯人能享受的權利,在他身上都被剝奪了。由於不配合他們污衊大法,謝明光經常遭到精神折磨和體罰,被重管,直到刑滿出獄。

在遭受關押迫害期間,謝明光的父親和岳父由於承受不住精神上的打擊,含恨離世,監獄不但沒讓他與兩位親人見上最後一面,一直隱瞞消息,出獄後才知兩位親人早已離開人世。回到家中,社區書記(陳西霞),主任(外號架子婆)多次帶人上門騷擾謝明光,在鄰居中利用天安門自焚偽案煽動對他、對大法的仇恨,謝明光無法在家正常生活,被迫流落外地七年。

謝明光的母親因年老多病、胃病、風濕病、糖尿病,特別是糖尿病把她折磨得骨瘦如柴,多年靠藥物維持。最後一次倒地後,她自己知道生命沒希望了,去武昌鐵路醫院查血糖,結果是血糖到了極限,在求生的願望下抱著試一試的態度,二零零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體漸漸恢復了健康,延長了寶貴的生命,可是迫害在繼續,沒有良好的煉功環境,最終於二零一三年含冤離世。

謝明光本來停薪留職期滿後,可回單位上班,因迫害不願給單位添麻煩,寧願外出打工,二零零四年去外地四川南充機務段打工,擔任行車工作。一個本地職工欺負他外地人,對他不是挖苦就是辱罵。此人有一次在調車作業中,由於違章操作,造成停留在坡上的六輛新客車底溜動,後果是先撞車後翻車,眼看就要與另一運行客車車列發生側面衝撞,就在這緊急關頭,謝明光奮不顧身,採取了一系列緊急措施並用自己多年積累的行車經驗,防止了這起行車大事故,挽回數百萬元經濟損失。事後此人要重謝,謝明光沒要他一分錢。

如今,六旬的謝明光因為善心傳播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再被綁架和構陷,他的妻子、孩子和所有親朋好友帶來了巨大傷害。

湖北省利川市公安局
地址:湖北省利川市濱江南路,郵編:445400
電話:0718-7282595,傳真:0718-7261658 舉報電話:0718-7253336
利川市看守所地址:利川市馬鞍山路10號,郵編:445400 0718-7291478
電話號碼:0718-7282595,利川市看守所指導員:晏中志 看守所獄警:陳發令
利川市檢察院涉案檢察官 胡家柳 0718-7267324
利川市法院:地址:利川市勝利大道2號 郵編:445400
辦公室:0718-7281169
立案諮詢:0718-7291169 0718-729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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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建華 審判輔助人員 0718-7265770
譚凡 司法行政人員 0718-7265770
黃文婷 書記員 0718-726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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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來 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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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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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蓉 審判員 0718-7291211
曾德剛 審判員 0718-7265075
向仁才 審判員 0718-7297226
段豔菊 審判員 0718-7233595
蔣學軍 副科級幹部 0718-7263568
吳建平 審判輔助人員
蒲宏學 審判輔助人員
劉煬 審判輔助人員0718-7263568
林珣 審判輔助人員0718-7297139
冉丹 審判輔助人員 0718-7290064
張哲 審判輔助人員
宋芳 書記員 0718-7290064
周瀚 書記員 0718-7265075
張亞玲 書記員 0718-7291211
牟笠瑋 書記員 0718-7297226
李穎 書記員 0718-7259005
羅歡 書記員 0718-7290064

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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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秀娟 審判員 0718-7290074
魏豔麗 審判輔助人員0718-7291185
黃小珊 審判輔助人員0718-7293988
吳宇 審判輔助人員 0718-7283476
卿先航 書記員 0718-729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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