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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傳真相被中共枉判 葫蘆島市劉玉波被劫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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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葫蘆島市興城市64歲的法輪功學員劉玉波,被劫持到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劉玉波被枉判兩年三個月,已經被非法關押七月餘。

一九九七年,劉玉波在疾病纏身、無錢醫治的情況下,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做甚麼事都是先他後我,為別人著想。僅兩個月間,不知不覺中病好了。

遭綁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興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鹼廠鄉派出所警察、寧遠街派出所所長,闖進劉玉波家中,非法抄家和綁架。在劉玉波體檢不合格的情況下,公安警察強行將她非法關押到看守所。

此次綁架起因是,五年前,劉玉波曾在興城市鹼廠鄉,善心地告訴百姓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鹼廠鄉派出所非法抓捕,後被「取保候審」。此後,警察一直在搜羅構陷她的「證據」,並向檢察院、法院構陷。此次劉玉波被綁架,公檢法企圖繼續構陷她,所謂「結案」。

被非法起訴和庭審

劉玉波先是被構陷到興城市檢察院,後於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被移交到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連山區檢察院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五日,以葫連檢刑訴[2024]z2號對她非法起訴,公訴人張孝金、杜揚。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下午兩點,連山區法院對她非法庭審。後因劉玉波的身體出現嚴重狀況,連山區法院又將庭審改為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在葫蘆島看守所內開庭。

當時由於兩個多月的非法關押,看守所惡劣的環境和生活條件,劉玉波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已經不能行走。她的女兒要求法官不要對她母親開庭,但法官不採納。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劉玉波是坐著輪椅被推入法庭的。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下達非法判決書(2024)遼1402刑初54號,枉判劉玉波兩年三個月,並勒索罰金一萬元,審判長王連廷,陪審員陳雪、趙靜,書記員聶佳慧。

如今,被迫害七個半月的劉玉波,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被劫持到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

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遼寧省葫蘆島市政法委書記吉聖亞;
葫蘆島市興城市政法委書記齊威;
興城市公安局局長凌玉志,
興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傑臣;
興城市檢察院檢察長馬逵,
興城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叢翔宇(主管構陷劉玉波的案件);
興城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馬傑;
葫蘆島市連山區政法委書記張建黨;
連山區檢察院檢察長孫玲,
連山區檢察院公訴人張孝金、杜揚;
連山區法院院長楊書澤,法官王連廷;
興城市鹼廠鄉派出所所長常恆,指導員沈文強(案件承辦員);
寧遠街派出所所長馬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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