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哈爾濱七旬法輪功學員張君被秘密枉判四年入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阿城區71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君,二零二三年五月被國保警察從家中綁架,非法關押,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構陷、枉判四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集訓隊。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張君在阿城區地質隊小區家中被阿城區國保大隊等警察綁架,不法警察把張君租住的房屋翻得亂七八糟,綁架後,數月不告訴家人任何情況。由於家中經濟狀況不好,張君家屬沒請律師。

在張君被非法關押近一年的時間,二零二四年四月,警察才通知家屬,張君被判刑4年、勒索罰款2萬元,他們向家屬索要罰金。家屬憤怒地質問他們:「你們把人抓走了,一年了都不讓我們見人,開庭也不通知我們,要錢你們來了,不給。」

張君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集訓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家屬去監獄看望張君。據悉,因她拒絕「轉化」,三個月才能接見一次。

張君(張軍)以前身體不好,有痔瘡、心臟病、腎炎便血等疾病,一九九七年喜得法輪大法 ,她煉功一星期後所有疾病全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對法輪功非法打壓,她三次進京護法;兩次被非法勞教,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張君去北京在天安門前打真相橫幅,被警察毒打後放回。回家不幾天,她又和法輪功學員再次去天安門打橫幅證實法,阿城勝利派出所二個警察強行給她戴手銬,並把她劫持到阿城第二看守所,拘禁十五天後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初,她第三次進京護法,在北京東站一個小旅店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之後她又被阿城市阿什河派出所姓李、王兩警察劫持回阿城第二看守所。途中因她喊法輪大法好,遭到阿什河派出所警察的辱罵與毒打。在阿城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五天後,她被判一年勞教,被劫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臘月二十九,張君從萬家勞教所回家剛一個月,勝利派出所六人闖入家中不容分說把她綁架到阿城看守所,隨後又抄家。警察沒抄到任何東西後就拼湊材料,她原單位阿城糧庫主任周柄石作偽證,說張君給過他真相小冊子和光盤,冤判張君三年勞教。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晚,張君與法輪功學員高玉蘭在小嶺石河村發真相資料,被阿城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楊自橫、小嶺派出所所長王雲堂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同年六月三十日,哈爾濱阿城區法院對張軍和高玉蘭非法庭審,八月五日非法判張君四年,對高玉蘭判三緩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