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利用特務手段事先在樓下蹲坑、跟蹤、監控,當晚劉姐下樓後被樓下警察搜包並綁架,隨後警察又上樓綁架了另四位法輪功學員,從屋裏搜出真相信等資料,其中警察一進門還直呼其中一名大姐的名字(可見他們已經摸清了情況)。警察在沒出示搜查證,沒出具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搶劫了田淑君家裏的大法書,資料、信封郵票等私人物品。
五名法輪功學員徐桂榮、洪本榮、劉某、田淑君、孫繼芬被劫持到北部派出所,之後又被綁架到海港分局非法審問,警察讓簽字時已是半夜十二點多了,之後又讓每人交2000元,作為取保候審的保證金。警察往各家裏打電話已近早上2點,這時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來接她,給五人都交了這筆錢,大家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