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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新春、祁開香等三人被枉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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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臨澧縣法輪功學員金新春(女,69歲)、祁開香(女,75歲)、胡月英(女,62歲)已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中旬被送往湖南省長沙女子監獄繼續遭受非法關押等迫害,其中金新春被枉判五年、祁開香被枉判三年半、胡月英被枉判兩年半。具體情況待查。

據明慧網消息,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臨澧縣公安局、安福鎮派出所、望城鄉派出所出動大量警力,到法輪功學員家進行瘋狂的非法搜查、抓人,如土匪一般。這些警察都是清一色的年輕警察,當天上午被警察非法帶走的共有七人,其中有金新春、祁開香、胡月英、吳傳英。晚上十點左右,吳傳英、祁開香被放回家;金新春、胡月英被送到常德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說是因疫情先隔離14天。當時有警察說馬上要開二十大了,上面有通知,所以有這次行動。70歲的吳傳英老人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含冤離世。

金新春,原廣播電視局退休職工。一九九七年六月在病魔纏身、痛不欲生的時刻,她有幸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短短幾個月,折磨她幾十年的類風濕、關節炎、腸胃炎、腎炎、神經官能症、婦科大出血多種疾病消失得無影無蹤。金新春由衷感謝法輪大法賜予了她健康,教她學會了善良與堅強。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金新春以自己修煉法輪功起死回生,心身受益的事實依法上訪、向世人講真相。她先後七次遭綁架關押,三次被枉判入獄,累計11年半(二零零零年四月至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年、二零零四年五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年半、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五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零年),在監獄、勞教所遭受心身折磨長達13年,被吊銬折磨的疤痕至今近二十年還清晰可見。金新春女士在牢獄中遭受折磨,九死一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出獄回家,可已經家破人亡:她丈夫和大兒子在長期痛苦的壓力面前難以承受,先後在二零一六年六、七月悲慘離世。

祁開香女士,一九四九年一月出生,臨澧縣一完小退休教師,住臨澧安福鎮。一九九八年開始修法輪大法,不久,她家三口人都身心受益。原來,祁開香右手臂彎曲、膝關節腫大蹲不下、站不起,疼痛多年的風濕病,慢慢消失了,丈夫的腸胃病也不治而癒,女兒的心臟病也得以緩和。祁開香堅持修煉真、善、忍做好人,二零零一年元月被警察楊峰騙至常德戒毒所強迫洗腦,縣「六一零」又將她轉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長達兩年又八個月。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清晨她又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一年多,二零一三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她先後被縣社保局停發、扣發社保養老金三年多。二零一七年六月出獄回家,每月只發給生活費962元。她女兒祁華被嚇得長期不敢學法煉功,導致病情復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過早地去世。

胡月英生於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家住臨澧縣安福鎮,於一九九八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患多種疾病:咽喉炎、骨質增生、風濕病、眩暈症、心肌梗塞、胃病、結腸炎、婦科病,常年吃藥打針病還是時而復發,病痛折磨得她苦不堪言。修煉後不長時間,那些困擾她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飛,體重由原來的八十多斤增加到一百多斤,走路一身輕,臉色變得白裏透紅。她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處處為他人著想,特別善待婆婆和婆家的親人。婆婆出過一次車禍、生病住個幾次院,基本上都是她無微不至的照顧。婆婆常說:沒有胡月英的照顧,她早就不在人世了。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四日,胡月英和當地法輪功學員到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下火車後就被當地「610」頭目、派出所、社區一共六人劫持,後被綁架到本縣造紙廠非法關押,胡月英還被關小號一天一晚,胡月英被非法關押了7天,她丈夫被勒索三千多元錢,才放她回家。二零零零年九月某一天,臨澧縣「610」、派出所人員闖進胡月英家,把她綁架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詐取了300元所謂的生活費才放回家。二零零一年四月,胡月英被綁架到當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三個多月。二零一一年四月胡月英在縣城講真相,被人誣告,警察楊峰對胡月英暴力扭臂綁架,她被非法關押七天,致使她雙臂青紫,筋骨疼痛一個多月。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清晨,臨澧縣「610」人員夥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出動,大面積綁架當地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當天清晨六點鐘,一群警察急促敲門,闖入胡月英家,當時胡月英剛剛從深圳回來,還帶了個五個月大的孫女。中共警察強行將她和懷中抱著的孫女一起綁架到公安局非法審訊,後來打電話叫她丈夫把孩子抱回家,當天晚上胡月英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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