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東省濟寧市檢察院院長蘇金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山東省濟寧市檢察院檢察長蘇金森在任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據二零二四年五月山東消息,蘇金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蘇金森,福建莆田人,一九六六年十月出生。主要履歷:曾任威海市環翠區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威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乳山市檢察院檢察長,山東省檢察院控申處處長;二零一五年四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山東省泰安市檢察院檢察長;二零二二年三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任濟寧市檢察院檢察長。期間,蘇金森對本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蘇金森任濟寧市檢察院檢察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魚台縣法輪功學員魏雪華老太太,82歲,因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二零二三年7月被濟寧市任城區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和漁山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警察將大法書籍、家用電腦、筆記本電腦和真相幣等全部非法抄走。因魏雪華年紀大了,被家人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魏雪華老太太被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濟寧市任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勒索罰金五千元。
◎山東省濟寧市15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被綁架、構陷,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被任城區法院、檢察院非法開庭,後被非法判刑:李慧萍非法判刑八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八千元;宓金英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謝玉功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八千元;侯成福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六千元;李旭霞、侯成芹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五千元;黃慶榮、李紅霞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五千元;李月桂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被勒索罰金四千元;褚福華、王西玲、焦房蘭非法判刑二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四千元,其中褚福華和焦房蘭緩刑三年;滿正玉、常桂芳非法判刑二年,並罰四千元,其中滿正玉緩刑三年;朱秀娟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被勒索罰金三千元。
◎二零二三年八月八日,濟寧市任城區81歲的法輪功學員繆獻民老太太,在紅星西路草橋口批發市場跟人講真相被綁架,九日被非法關入濟寧看守所,二十六日被非法開庭,她女兒發現母親走不動路,懷疑母親被毒打過,二十七日她被非法判兩年三個月,罰款四千元。
二、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尚建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查
據二零二四年四月四川消息,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尚建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查。
尚建,一九六五年八月生,四川綿竹人。主要履歷:至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歷任攀枝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期間,尚建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據不完全統計,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攀枝花公安警察夥同檢察院、法院等相關人員對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造成至少65人被迫害致死,至少106名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五~十年的高達46人次以上;至少112人次被非法勞教,勞教期限一~三年不等;數千人次被非法拘留,被拘留的學員大多數沒有任何手續,而且絕大多數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被勒索錢財數百萬元。而對法輪功學員的隨意抄家、非法拘禁及肆意毆打,多至無法統計。
下面是尚建任攀枝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陳鶴瓊被攀枝花仁和區法院非法判刑1年2個月。
◎二零二一年五月,攀枝花市米易縣法輪功學員王富國被米易縣公安局人員綁架,第二天被送到鹽邊看守所,後又轉到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六月份被枉判十個月,隨後被非法關押在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
◎攀枝花市62歲的法輪功學員燕寶萍,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被攀枝花市東區分局及臨江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鹽邊縣看守所,後又被轉入市看守所,被非法冤判四年、非法罰款兩萬元。
◎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羅巧莉、羅巧萍、羅曉星姐弟三人,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被綁架、構陷,被西區法院分別誣判五年、四年、八年,並勒索罰金三萬、二萬、五萬。上訴攀枝花邪黨中院維持原誣判。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羅曉星被劫持到四川省樂山市嘉州監獄九監區。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羅巧萍被劫持到四川省成都女子監獄五監區,當天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監獄的還有被枉判四年的譚海燕、燕寶萍和劉秀珍三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攀枝花市西區法院對西區礦務局、清香坪法輪功學員陳祥雲、劉秀珍、聶榮琴非法判刑各四年,勒索罰金各兩萬元。三人向攀枝花市中級法院上訴,中院非法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