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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玲、張稷母女在雲南大學職工宿舍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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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馬玲、張稷母女六月六日在她們住居的雲南大學職工宿舍被綁架。母女倆遭冤獄迫害後,一直堅持申訴、控告,要求賠還退休金,她們向相關部門控告社區警察普勁松等人長期騷擾及其它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

六月六日當天,昆明警察綁架了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下午一時左右,三十多名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劉翠仙的家裏非法抄家,綁架了正在學習大法經書的八名法輪功學員尹瓊英(87歲)、桂明珍(77歲)、李竹秀(73歲)、王玉蘭(73歲)、劉翠仙(72歲)、劉曉萍(67歲)、黃雲勻(60多歲)、小朱(住梁源小區,楚雄人)。警察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搜身、拍照,隨後將他們分別帶到轄區派出所審訊。其中幾名法輪功學員曾向法院遞交了控告信。

當天晚六點多,昆明公安局及官渡區公安分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肖玉霞家,沒有任何理由將肖玉霞綁架並非法抄家,直到晚八點多鐘他們才離去。現在肖玉霞人在哪裏不詳,具體情況待查。

當天被綁架的還有蘇坤。在家人被綁架後,他也向法院遞交控告。

馬玲一九五七年十月出生,繫雲南大學圖書館退休副研究館員;女兒張稷, 一九八五年二月出生,母女二人現住昆明市五華區龍泉路343號雲南大學住宅區。二零一四年四月,馬玲、張稷母女在石林彝族自治縣一朋友家吃飯,被綁架,分別被非法判刑四年和三年半。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母女二人飽受摧殘,然而從剛結束冤獄踏出監獄大門那一刻開始,以馬村派出所警察普勁松為主的多個部門人員對母女二人的迫害又開始了,並且持續至今五年多時間。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馬玲、張稷親自到省高院申訴再審窗口遞交了申訴狀及相關材料,要求對案件重審,並改判母女倆無罪。相關的詳細情況,請見明慧網《馬玲、張稷母女持續申訴無罪 雲南省高院立案》一文。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下旬,馬玲、張稷母女接到雲南省高院駁回申訴通知書,稱母女二人的申訴不符合再審條件,高院作出維持之前錯誤裁判的決定。對於省高院作出的駁回申訴裁定,馬玲、張稷母女表示不服,並繼續向最高法院申訴。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馬玲、張稷母女向最高檢、公安部、國家監察委等部門控告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公安分局馬村派出所社區警察普勁松長期騷擾及其它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在控告狀中,母女二人寫道:「兩位控告人馬玲、張稷作為中國法律保護的合法公民,依法享有中國法律所賦予的一系列公民權利,包括『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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