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蘭今年62歲,她是早年從四川庫區到山東來的移民,家住青島市膠州市北關耿家莊村。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周明蘭患有乙肝、胃病、風濕病、婦科病、乳腺增生。二零零八年十月,她在外打工時,在高空作業中,她不小心,摔斷了腿,分別住過兩家醫院,七個多月也沒治好,錢花光了,她只好回娘家去。一年多後仍未癒,靠拄拐杖走動。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周明蘭聽到一位修煉法輪功的老鄉給她講法輪大法的真相,她決定跟老鄉煉法輪功。煉功後,她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事考慮別人,遇到矛盾找自己,與人為善。不到一個月,她就扔了拐杖,能自己去上班了,並且原來的乙肝、胃病等都好了。此後,她與丈夫復婚,對公公婆婆不計前嫌盡孝道,對老公體貼入微,一家人和和順順。她一直很健康。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周明蘭被膠州市馬店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刑事拘留。周明蘭的丈夫到馬店派出所要人時,派出所給他一紙所謂的膠州市公安局發的刑事拘留書,上面寫著要關押一個月,派出所的人說一個月後就放回家。
但後來,膠州市馬店派出所警察,在沒通知家人的情況下,把周明蘭非法送往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現在周明蘭已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了,家人也沒任何消息。
曾被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早六點五十分左右,膠州國保大隊和膠萊派出所(原馬店派出所)十幾個警察,扛著錄像機,闖進周明蘭家,非法錄像、抄家,抄走她的私人財物,電腦、真相幣三百多元、打印機、真相資料等。當時只有她未修煉大法的兒子在家,警察把她兒子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至晚上,才放人。
為綁架周明蘭,警察在她家及周圍蹲坑幾天,周明蘭不得不流離失所。
周明蘭的丈夫是一位樸實勤勞的農民,在妻子離家後,天天為妻子的安全擔憂。周明蘭被迫流離失所一年七個多月後,又遭綁架。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日,周明蘭在膠州市李哥莊黃家屯村講真相時,被李哥莊警察綁架到李哥莊派出所。下午,幾個警察開車說要帶周明蘭去見她兒子。在車上,周明蘭向警察講法輪功真相,被一個40多歲的警察搧嘴巴,後來也沒讓周明蘭見她兒子。
當天晚上,派出所警察自己把筆錄寫好,讓周明蘭簽字,周明蘭不簽。上午抓周明蘭的四個人中的兩個人,都是30多歲,其中一個胖一點和一個瘦一點的打周明蘭。因為屋裏有監控,他就把周明蘭塞到窗簾裏面,用窗簾擋著,其中一個胖一點的拽著周明蘭頭髮往牆上撞,撞了好幾下,周明蘭說非常痛,一直到第二天晚上,她送進看守所,她還痛了四、五天。另一個瘦一點的在邊上看著,期間這些警察多次對周明蘭說:「再不說,挖個坑,把你活埋了。」
緊接著,他們把周明蘭拉到一間警察的宿舍裏,沒有監控,七、八個警察在屋裏。這些人要周明蘭跪下,周明蘭說信法輪功真、善、忍,沒有錯,不跪。有兩個人就把周明蘭按在地上跪下,導致她的左膝蓋很痛。周明蘭一說法輪功是好的,他們就有人過來脫了鞋,扇周明蘭的嘴巴,大概有三個人用鞋扇周明蘭。他們就是這樣,逼周明蘭在他們寫好的筆錄摁上手印。
直到第二天,三月十一日晚上吃完飯時,他們把周明蘭非法關押到青島市第二看守所(位於即墨普東)。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周明蘭被構陷案件已到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周明蘭被黃島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黃島區法院。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上午,青島市黃島區法院在普東公安監管所對周明蘭進行了非法開庭。法官王德成首先問:「周明蘭,你認不認罪。」周明蘭大聲說:「我沒有罪,煉法輪功無罪。」律師依法為周明蘭作了慷慨激昂的無罪辯護,周明蘭的丈夫作為親屬辯護人也當庭遞交了無罪辯護詞。
但是,周明蘭仍被非法判刑一年二個月、非法罰金三千元。周明蘭被非法關押在普東看守所一年零兩個月,二零二零年五月份回家。然而,二零二一年五月,周明蘭再次被下了非法批捕單。
如今,因修煉法輪大法獲得健康和美滿家庭的周明蘭又被膠州市警察劫持,兩個多月過去了,杳無音訊,她的家人十分擔憂她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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