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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法輪功學員張美菊被非法冤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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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市51歲的法輪功學員張美菊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長春女子看守所半年多,近日得到消息,她已經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四年。

張美菊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晚遭綠園區和平大街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在派出所,張美菊一直善良給警察講真相。張美菊沒有修煉的丈夫也被綁架,被非法關押了七天,藉口是她丈夫每天上下班坐公交車都是投真相幣,被跟蹤多日。

張美菊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女子看守所,看守所不許家人見面。家人一直不知道張美菊的情況,看守所只是通知家人給被關押的張美菊存錢。

近日得到消息,張美菊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四年。張美菊及家人都不接受這個冤判,因為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救人的善舉,沒有違法,沒有錯。近幾年長春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迫害都是由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法院所為。

張美菊是一九九九年以前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她在長春市綠園區環衛處工作。她修煉後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事事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到先他後我,精神狀態也比以前好多了。這次被綁架後,她被單位停發工資,單位停止為她上繳的養老保險。

根據明慧網曝光的迫害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二三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各種不同程度的迫害,被迫害人數為1331人次。其中:19人(包括以前年度沒有曝光的7人)被迫害致死或含冤去世;108人(包括以前年度沒有曝光的1人)被非法判刑; 522人次遭綁架;251人被非法抄家;各種經濟迫害45人,迫害金額為260708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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