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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幹部姬淑英含冤離世 生前曾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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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經貿委退休幹部姬淑英,一九四二年七月出生,一九九八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獲得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首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她曾三次被綁架、非法關押,不斷被騷擾。二零一五年她向最高檢、最高法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訴訟狀。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姬淑英含冤離世,終年八十二歲。

下面是姬淑英生前的自述。

一、幸福得法

我叫姬淑英,一九九八年五月幸福得法,開始在法輪大法中修煉。修煉一個多月的時間,奇蹟展現在我的身上,不知不覺中,心臟病、婦科病、偏頭痛、鼻竇炎、渾身無力、胃脹等疾病狀態全不見了,為此突然猛醒,哎呀!一個多月沒吃藥了,也沒犯病。我非常驚喜,我沒病了!從藥罐子變成了一個健康的人。

修煉後一身輕,精神上、身體上的痛苦都消失了,情緒平和了,幹起家務活來不犯難了,對周圍的人真誠、善良、寬容的相處。這一切的變化都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以後,按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提高境界的展現。

未修煉法輪功之前,我被多種疾病纏身,整天大把大把的藥往嘴裏送,提前兩年辦理了退休手續。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了,不吃藥了,為國家節省了很多藥費。身體好、精神更好,我修煉法輪功得福報了。

二、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四月二十五日,被非法關押在遷西看守所一個月,所謂罪名為「因法輪功案」

正興奮之際,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一個沒有頭腦的瘋子江澤民瘋狂的利用手中的權柄以殘酷的手段對法輪功打壓。

為了證實大法的清白,我從縣城坐車去市裏取真相資料(一週一次)。由於修口不嚴,被公安人員(遷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朱振剛、王印廣、徐志剛、王偉)得到了消息,由此經常被公安干擾,叫我去公安答話,我啥也不講。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朱振剛、王印廣、徐志剛、和司機王偉,突如其來將我綁架到公安局,欺騙我說:「你被×××、×××煉法輪功的舉報了,說你給她們資料了。」但是他們並沒有說具體誰舉報的我。下午天已黑,又送我到遷西縣城關派出所。到城關派出所,我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傷害。我平時與世無爭、平易待人、得到晚輩們的尊敬。煉功後按照大法「真、善、忍」 的標準做好人,都是六十多歲的老太太了,這些惡警卻像對待罪犯一樣對待我,被惡警抓捕,這種人格侮辱,我精神上簡直承受不住了。 在警察王印廣的面前我大哭、大喊:「我煉法輪功做好人,有甚麼罪?憑甚麼抓我?這是甚麼社會?」 我一遍接一遍的喊。在當時,我感到這種迫害對我是最大的侮辱,我的心要碎了。我看到警察王印廣氣得臉通紅,臉上的筋都暴起來了。幸虧送派出所前,我叫我丈夫、兒子跟著。我對家人說:「你們跟著這些惡警,不然他們可能把我送到人不知道的地方去,找不到我了」。因為有家人跟著,王印廣當時沒敢打我,要不然的話,看他那惡狠狠的樣子,真想打我這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並且我被關進鐵籠子裏,像對待牲畜一樣,沒有了做人應有的尊嚴和待遇。

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我被取保候審回家,我家人被勒索三千元保證金。後來保證金被編造一個與他人串供的理由而沒收。

三、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六月二十三日,我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唐山市第二看守所。辦案人:王印廣、何連鎖、朱振剛。強加的罪名是「因涉嫌傳播恐怖信息罪」。六月二十三日,家屬和單位(遷西經貿委)簽保證書,釋放。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我再次被綁架,被強行迫害羈押到唐山市第二看守所,被警察王印廣宣布刑拘二年。

在看守所期間,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遷西縣「610」主任龍立華敲詐勒索我丈夫現金三千元整,並承諾以後還給我丈夫,打了收據。過後給安了個莫須有的罪名,說這錢不還了,作為罰款沒收了。

遷西縣公安局警察朱振剛厚顏無恥的叫我兒子給他買個好手機(其實就是敲詐勒索),我兒子怕買不好、找麻煩,給了朱振剛三千元現金,沒有任何收據。我的丈夫、兒子為了討好警察朱振剛、王印廣等人,請他們吃飯。給我們全家在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傷害,財產受到了很大的損失。司機王偉在非法抄家時將我的MP3拿走,並拿走了我的全部大法書籍。

唐山市第二看守所勒索了我現金七百元,說是飯費,一個姓梁的打了一個條子。

為了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剝奪我做好人的權利。公安警察操縱我單位經貿委主任和我丈夫聯手簽訂違法保證書,限制我的自由,不讓外出。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我被釋放回家。

我不服從對我的限制,我丈夫因為被這些土匪惡警嚇得分辨不了正邪,在這種恐怖高壓下,由於擔心我再次被惡警迫害,給家人精神及經濟造成損害,就失去理智的說:「真想拿棍子把你的腿打折了」還說過:「真想捅你一刀」。原本和諧的家庭,讓江澤民的操控下迫害法輪功,所造成的家庭裂痕給我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痛苦。

在這期間兄弟妹妹都遠離了我,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不聽,完全受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誣陷、栽贓、抹黑法輪功的造謠謊話毒害。

四、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日被綁架,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日,朱振剛、徐志剛到家裏來找我,要求我去公安局問幾句話。當時我正在看孫女。我說:「就在這裏說吧。」他們說:「不行,得去公安局說。」我丈夫相信惡警的話,也讓我去。我去了之後就沒讓回來,當天下午被劫持到唐山市開平勞教所。與我一起被劫持到勞教所的還有趙淑平、劉淑豔。三人都一上車就被銬上了手銬。

在勞教所門口,王印廣和徐志剛宣布對我非法勞教兩年,沒收三千元保證金。

在開平勞教所,當晚一個女警,姓侯(剛從警校分配到勞教所)對我體罰,按標準姿勢站立,不能自由活動,差一點姿勢就謾罵、侮辱我,譏諷的說:「六十多歲了,還穿著半高跟鞋!」哈哈的譏笑。並且二個包夾輪流換班看著我,不讓我睡覺,坐了一夜小板凳。我都是六十多歲的人了,經不住這樣的殘酷迫害,導致我腰部、背部非常疼痛。一個星期不讓我和修煉法輪功的同修接觸,逼迫我寫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

在勞教所我被迫害的高壓200,他們怕我有生命危險,擔責任,兩個月後做了保外就醫,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回家。

五、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十一月八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在遷西拘留所,強加罪名是「妨害社會秩序」。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我到白廟子鄉翻鞍寨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村書記舉報,再次被綁架。

遷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何連鎖從他的辦公桌裏取出一本《轉法輪》書,將書中師父的照片撕下來,毀了並扔在地上。當時,我沒有更大的正念制止惡警的犯罪行為。可是給我精神上很大的刺痛,我哭了,惡警還說:「怎麼折磨都不掉眼淚,撕毀你師父的照片你倒哭泣了。」

我被非法關押在遷西縣拘留所十五天,警察非法抄家、搶走了我第二次組合的大法書籍,還有一台電腦。電腦後來被要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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