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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淄博市周麗芝女士被枉判三年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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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淄博市淄川區法輪功學員周麗芝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四年初,她被劫入山東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修煉大法 真誠善良

周麗芝一九六五年七月九日出生,今年五十九歲,家住淄博市淄川區嶺子鎮宋家村。她修煉法輪大法前,有頸椎病、頭痛病、腰疼病、暈車等病症。修煉大法後,她所有的病都好了。

周麗芝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去做,體諒別人,提高道德品行,她變得樂觀、開朗,家庭更加和睦。修煉法輪大法,周麗芝就像換了一個人,真誠、善良。

講真相被構陷 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四日上午,武漢肺炎肆虐之際,為了讓疫情期間的村民能保平安,遠離病毒,渡過劫難,周麗芝和姚桂華騎電動車,在商家鎮武家村路段,向在路邊幹活的村民發保命自救、遠離病毒的疫情真相資料,被村民王萬蓮和王延軍惡意舉報。商家鎮派出所教導員張斌、警察劉德堯等將她和姚桂華綁架到商家鎮派出所。

在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四日和十五日,周麗芝和姚桂華受到警察三次非法審問。她拒絕在筆錄上簽字。三月十四日下午,文昌湖公安分局、商家派出所警察到周麗芝和姚桂華的家中非法抄家、拍照。周麗芝和姚桂華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零年三月是在武漢病毒疫情期間,三月十五日,商家派出所對周麗芝和姚桂華辦理所謂「取保候審」,周麗芝和姚桂華回家。

此後,公檢法繼續搜羅材料,構陷周麗芝和姚桂華。二零二零年五月十日上午,文昌湖區商家派出所警察由嶺子鎮派出所帶領,到周麗芝和姚桂華家,說要報材料給檢察院非法起訴。

一年多後,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嶺子鎮派出所副所長劉克學,帶領商家鎮派出所警察,又一次綁架周麗芝和姚桂華,將她劫持到醫院,暴力強制查體,又到派出所強制按手印、照相。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商家派出所警察對周麗芝和姚桂華非法審問,她們拒絕在訊問筆錄上簽字。當日下午,周麗芝和姚桂華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姚桂華在淄博市淄川區法院被遠程視頻非法開庭中,她的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在淄川區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國保的操控下,淄博市淄川區法院踐踏法律,執法犯法,對姚桂華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五千元。

與此同時,周麗芝為了躲避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遭非法判刑三年入獄

然而,大約流離失所兩年後,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下午,周麗芝被淄川區般陽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她被淄博市淄川區公安、檢察院、法院暗箱構陷。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周麗芝被非法判刑三年。她上訴後,仍被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二四年初,周麗芝被劫入山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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