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為首的邪惡集體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姜洪祿堅定的修煉法輪功,為師父和大法鳴冤,被密山公安局惡警孟慶啟開槍把他左腿骨打斷,用腳把他兩個眼珠踢出來,姜洪祿受到殘酷的迫害。他曾被非法判刑一次,勞教一次,非法拘留三次,被勒索13050元。姜洪祿妻子袁淑芝在密山公安局國保警察夥同太平鄉和鄉司法所的人員不斷騷擾迫害中,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離開人世,當年60週歲。
姜洪祿是黑龍江省密山市公路管理站太平公路養路段職工,家住密山市太平鄉。一九八九年他四歲的兒子得了過敏性支氣管哮喘,醫治十年花去4萬多元,不見好轉,一九九八年十月孩子修煉法輪功後,不治而癒。全家人萬分感激大法的神奇,因此全家人走上修煉的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姜洪祿和妻子、兒子三人坐火車到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上汽車,車開到北京亞運村體育場後,警察就把他們押上從北京到齊齊哈爾的火車,到站後又轉乘客車到哈爾濱,然後由雞西公安局和密山公安局的人把他們一家三人接回密山,關押在雙勝鄉派出所樓下的小號裏。
一九九九年十月六日,密山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孟慶啟帶了十幾個人突然闖進姜洪祿家,沒有出示任何姜洪祿違反法律的法律依據就違法抄家,搶走十幾本大法書籍、一台900多元的放像機、一台150元新收錄機、還有錄音帶和錄像帶等私人物品。把姜洪祿和妻子袁淑芝劫持到公安局非法審訊,當天就把二人非法關押到本市第一、第二看守所。一個多月後,政保科科長孟慶啟,杜永山以各種非法的名義敲詐勒索治安管理處罰費等4000元,保證金8000元(姜洪祿3000、妻子袁淑芝;5000元,累計12000元),才將二人放出來。姜洪祿找到有關部門反映被敲詐勒索的事實,有關部門說:「這是上邊的意思,你要不服,就上北京告去。」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姜洪祿再一次到北京上訪,十二月十八日被密山警察抓回當地關進密山看守所,惡警杜永山讓姜洪祿把下半身的衣服脫光,用皮帶狠抽姜洪祿下身,把姜洪祿下身抽的青一道紫一道,當時姜洪祿疼得大喊一聲,師父快來救我!姜洪祿剛喊完就來一股風,一下子就把門吹開了,惡警杜永山一看門真的開了,嚇得扭頭就跑出去了,過了一會才回來把姜洪祿送回牢房。在看守所被迫害十三天,姜洪祿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被迫害1年零3個月,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被家人接回家。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二日(農曆大年初一),姜洪祿上街講真相,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惡警孟慶啟用手槍把姜洪祿左腿膝蓋下部V型骨打斷,惡警孟慶啟、杜永山跑到姜洪祿跟前,對姜洪祿的頭部猛踢,當時就把姜洪祿踢的昏死過去,兩個眼珠子都踢出來了,惡警用微型麵包車把姜洪祿拉到密山市雙勝鄉派出所樓下扔到的水泥地上。惡警怕姜洪祿死了,又用車把姜洪祿拉到人民醫院,把姜洪祿的手銬在床上,就讓醫生把姜洪祿的兩個眼珠子按回去了。在看守所期間,惡警孟慶啟,杜永山每次非法提審姜洪祿時,都用皮管子抽他,往他鼻子裏灌芥末油,九個月後姜洪祿的身體還留下顫抖的後遺症。
二零零二年十月底,密山中共法院對姜洪祿非法開庭,誣判姜洪祿14年徒刑。姜洪祿不服誣判,上訴到雞西中級法院,被雞西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密山法院的違法判決。
姜洪祿被劫持到雞西哈達監獄集訓隊迫害,因身體顫抖,不能跑步,惡警罰姜洪祿在旁邊站立,一站就是兩個多小時,回到牢房還讓姜洪祿背五十八條惡規。因姜洪祿腦袋被孟慶啟打壞了,不能背,獄警指使犯人雜工對姜洪祿體罰。
兩個月後,哈達監獄惡警看姜洪祿不能幹活,就把姜洪祿送到牡丹江監獄集訓隊,到集訓隊第六天把姜洪祿分到一大隊,惡警李福成讓姜洪祿每天在車間掃地,惡警林永明安排幾個犯人包夾看著姜洪祿,到二零零四年過年前一個月,大隊長汪偉找姜洪祿談話;他說上邊要求「轉化」法輪功(學員),讓姜洪祿寫四書,姜洪祿不寫,對他說;法輪功是讓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是能達到強身健體的好功法。對社會,對每個人都有好處。有真正為別人好的那顆心,就能使人身體健康,達到無病的狀態。姜洪祿講了他們全家在大法中受益的情況,汪偉聽後說,上邊下的令,我也沒辦法。
有一天獄警不讓他們出工,挨個問法輪功學員還煉不煉法輪功,讓他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姜洪祿不寫,獄警指使犯人彭保華和付軍,趙迷糊三人對姜洪祿拳打腳踢,把姜洪祿打的嘔吐了才住手。惡警林永明把姜洪祿押入小號迫害,給姜洪祿戴上38斤重的鐵鐐子和手銬,逼他寫四書,他在小號被迫害的第十五天,離過年還有一個星期,監獄清小號時才讓他出來。但是惡警他們不甘心,過完年後又以各種藉口把姜洪祿關進小號迫害半個月,出來時被迫害的身體往一邊倒。
到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姜洪祿就語言不清,不會說話了。二零零九年十月監獄又下令開始迫害,各監區要求「轉化率」達到75%以上,姜洪祿不配合邪惡的要求,警察安排犯人晃姜洪祿的床,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姜洪祿保外就醫回到家中。
二零一三年九月初,密山市太平鄉管司法的程玉和找到姜洪祿,讓他到密山醫院檢查身體,恐嚇他說:如果通知他三次,他還不去醫院檢查身體就通知牡丹江監獄收監。密山市太平鄉副鄉長陳作賢手拿一打保證書讓袁淑芝簽字,恐嚇說:你在省裏是掛號的,你不簽字,過幾天省裏來人抓你就不好辦了。袁淑芝拒絕簽字。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姜洪祿被密山公安局玉海穎非法拘留20天,十月十三日,姜洪祿被牡丹江監獄非法收監,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迫害期滿回到家中。
姜洪祿在邪惡的殘酷迫害期間留下了後遺症,回家後經常發作,越來越重,身體瘦的皮包骨,在親人的精心照顧下也沒有好轉。後來他自己不能吃飯,語言不清,醫生給他插鼻管灌流食,維持生命。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農曆二零二三年臘月十七)下午五點左右,姜洪祿在福利養老院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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