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晨宇申訴無罪 雲南省高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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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趙晨宇女士,今年將滿60歲,原是昆明市第三十中學教師,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五年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也因此被學校非法開除。二零一八年八月,她再次獲冤刑四年。她在監獄中和出獄後,一直堅持無罪申訴。近期,雲南省高院、西雙版納州檢察院分別受理了趙女士的申訴。

雲南省高院、西雙版納州檢察院分別立案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趙晨宇親自到向雲南省高級法院申訴處理窗口遞交了刑事申訴狀等材料,雲南省高級法院受理。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趙晨宇向西雙版納州中級法院寄送了申訴狀等材料,之後又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以及省、市、州法院、檢察院及其它部門的監察處投遞了申訴。

二零二四年二月至三月間,趙晨宇分別收到12309中國檢察網的短信,稱因不屬於受理範圍,趙晨宇寄送至最高檢察院的申訴材料已轉至雲南省檢察院。而雲南省檢察院又將申訴轉至西雙版納州檢察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西雙版納州檢察院受理了趙晨宇女士的申訴。

在申訴狀中,趙晨宇要求:

1、撤銷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法院(2020)雲28刑終14號刑事裁定書的裁定;撤銷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法院(2023)雲28刑終24號駁回申訴通知書,依法重新審理本案,並改判申訴人無罪。

2、依法歸還被沒收的所有個人合法財產。

3、按照有關法律賠償經濟損失。

4、依法追究在此過程中所有參與人員的法律責任。

同時,趙晨宇在申訴中也詳細地揭露了此案中公、檢、法各部門嚴重違法、瀆職,最終製造了這起冤假錯案,申訴的目的就是還原真相,讓真正的違法者受到法律的嚴懲,讓好人沉冤昭雪。同時申訴中趙晨宇女士也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的親身受益的經歷以及在雲南女二監被迫害的真實情況。

趙晨宇女士遭綁架、司法迫害經過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趙晨宇被闖入家中的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公安局警察綁架。九個警察均著便裝,僅其中一人拿出證件晃了一下,不讓看清名字就收起了證件。這夥人衝進家後就把趙晨宇反銬在客廳沙發上,一邊一個人控制住趙晨宇不讓她動。之後就開始在趙晨宇家中到處亂翻,在兩個臥室及客廳翻了好幾個小時,抄走了大量的私人物品,還搜走了趙晨宇家的幾個整理箱來裝搶劫的物品。這夥人沒有當面清點物品,將所有東西裝箱後直接抬走,從早上九點左右一直到下午兩點,這些人才綁架著趙晨宇離開了家,將趙晨宇帶到西山區東陸橋派出所。當天晚上,把趙晨宇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天後,又把她從昆明市看守所拉到西雙版納州看守所非法關押。

之後,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公安局將趙晨宇構陷到勐臘縣檢察院,檢察院對趙晨宇非法起訴。勐臘縣法院先後兩次開庭非法庭審趙晨宇。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第一次開庭,因公安局、檢察院提供的所謂證據均是非法證據,法庭被迫休庭。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勐臘縣法院再次開庭,在法庭上趙晨宇表示自己修煉法輪功合法,沒有犯罪,應無罪釋放。然而勐臘縣法院卻不顧事實,對趙晨宇非法判刑四年,罰金四萬元。趙晨宇遂上訴至西雙版納州中級法院,中院作出維持非法原判的裁定。

在獄中申訴 至出獄仍未有回覆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趙晨宇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在女二監,由於趙晨宇不認罪轉化,一直被嚴管迫害,購買紙、筆非常困難,獄警、包夾想方設法的刁難。在克服了種種困難後,趙晨宇寫好了申訴,又突破了獄警、包夾犯人等層層阻撓、干擾,終於在二零二二年上旬,把申訴狀投遞到了監獄設置的申訴控告檢舉箱中。但是直到二零二二年八月,趙晨宇出獄也沒有接到法院或檢察院的回覆。

二零二一年三、四月,趙晨宇約見監獄安排的援助律師,專門詢問了自己寫的申訴出監時可不可以帶出監獄,律師明確回答可以。之後趙晨宇寫好了申訴,除投遞到控告箱的一份之外,還手抄了一份,打算出獄後繼續申訴用。但是卻被獄警指使包夾犯人將她的申訴及其它書寫的法律文書搶走,到出獄都沒有歸還。

出獄後繼續申訴 版納州中院駁回申訴

出獄後,趙晨宇繼續向有關部門申訴。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趙晨宇將申訴寄送至西雙版納州中級法院。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西雙版納州中級法院立案。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西雙版納州中級法院就做出(2023)雲28刑終24號駁回申訴通知書,駁回了趙女士的申訴再審請求,維持原裁定。

趙晨宇繼續申訴,又將申訴材料寄送至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又向省、市、州法院、檢察院及其它部門的監察處投遞。

最終,在今年的一月和四月,雲南省高院、西雙版納州檢察院分別受理了趙晨宇的申訴。

作為法輪大法的修煉者,趙晨宇心中最希望的還是受矇蔽的公、檢、法人員能夠儘快清醒,擺脫邪惡的桎梏。在申訴的最後,她寫道:「申訴人的訴求很簡單,只希望本案能顯示出其應有的公平與公正;所求無非就是一份自在人心的公道,讓法律公平、公正真正實現它應有的生命價值。

二十五年來,法輪功學員以血肉之軀,承受著中共龐大國家機器的殘酷碾壓,堅守著對真、善、忍的信仰,同時以堅忍不拔的精神、以驚人的付出,和平理性地向世界講述著迫害真相,澄清中共謊言,揭露中共邪惡本質。他們所做的一切,就是不遺餘力的等待著如您一樣的親人們快些從冷漠中清醒過來,因為世間將歷大劫,人有性命之憂,修煉人所做的一切,就是希望在人類大淘汰臨期的當下,多一個生命倖存,多一個家庭幸福。

希望執法者能堅守自己的善念,匡扶正義,依法判決,那就是在末後的今天擺放了您生命未來的位置。若能如此,那將是一屆法官名留青史的見證,未來會永遠記住您!」

(趙晨宇女士遭中共迫害更多事實請見明慧網報導《昆明市女教師趙晨宇被迫害的經歷》《修心向善 昆明市女教師趙晨宇遭冤獄四年迫害》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責任人:

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公安局:
地址:景洪市清泉路10號,郵編:666100
辦公室:0691-2168072
辦公室傳真:0691-2733110
局長黃新
常務副局長趙小福
副局長自巍
國保大隊隊長吳雲13988149329 18908819329
警察童偉青13988149185
參與綁架責任人18088966466

西雙版納州勐臘縣檢察院
地址: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臘鎮曼它拉路348號,郵編:666300
檢察長王宏明
本案檢察員:羅亞梅

勐臘縣法院:
地址: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臘鎮山榕路與納西路交匯口,郵編:666300
辦公室:0691-8122340、15924678797
立案庭:0691-8124683、0691-8124123、15012156548
院長楊興勝
本案審判長:楊建偉13320489556、0691-8125567
本案陪審員:黃榮、白正昌
本案書記員:袁紅斌

西雙版納州中級法院:
地址: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113號,郵編666300
電話:0691-12368

西雙版納州中級法院:
院長李志昆
刑庭:0691-2122075
本案審判長:姚麗誠
本案審判員:李冰峰、盧正坤
本案書記員:袁梓暢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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