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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法輪功學員龍華鮮生前遭非法勞教、判刑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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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龍華鮮女士在九九年中共迫害後曾遭勞教迫害三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她與女兒周晉同時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迫害。從監獄回家之後,她長期受到當地派出所、社區的騷擾,多次被非法抄家,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含冤離世,終年71歲。

龍華鮮一九五二年出生,她原在昆明市物資局邊貿公司工作,之後在昆明市東站自營一家雜貨鋪。龍華鮮以前身體很不好,經常頭痛,卻查不出病因,吃了許多藥也不見效,反而導致胃痛、腰痛,因此四十五歲就內退了。一九九六年,龍華鮮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越來越好,當時五十多歲的人感覺比四十歲時還年輕,並且按照真善忍對照自己的言行,做個好人,時時處處為別人著想,心態也平和了。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中共邪黨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龍華鮮想不明白,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求真向善做個好人,何錯之有?難道我們的社會不需要好人嗎?於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龍華鮮來到昆明市政府信訪處,想反映一下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然而,令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堂堂市政府的信訪處,竟然變成了「抓人處」。龍華鮮才到那裏,還沒有反映情況,就被事先來的警察抓到了西山區第一中學非法關押、審訊,之後她又轉到盤龍區幹校,非法關押至夜裏十二點多才放回家。

儘管第一次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就遭到如此無理的對待,但龍華鮮相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而且自己是親身受益者,於是,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龍華鮮又來到雲南省委信訪處,想講述一下自己修煉法輪功親身受益的情況。可是當天,龍華鮮就被綁架到東站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夜後,第二天將她送到昆明市盤龍區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四十天,二零零零年五月十六日非法勞教三年,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一年後就所外執行,直到滿三年後才辦理解教手續。

二零零二年龍華鮮從勞教所回家後,在昆明市東部客運站旁經營一家土雜店,賣煙、酒、糖、茶,還有牛奶等。龍華鮮按照師父教的真善忍的法理,做事考慮別人,不賣假貨。有時收到假幣,自行銷毀,不讓它們再進入流通害人。同時善待身邊遇到的任何人,告訴他們做人要憑良心,當你善待別人,也會得到別人的善待。當然也遇到來行騙、甚至是搶劫的,龍華鮮就告訴他們這些不道德的行為會遭到報應的,只有憑良心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自力更生才是正途。附近的居民都知道她是一個有良心的人,她的商店是「放心店」,所以自經營以來她家的生意一直很好。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龍華鮮的女兒周晉被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大隊以大隊長馮軍為首的惡警在東部客運站自營雜貨店綁架(龍華鮮當時沒有在店裏), 當晚被送到官渡區看守所非法關押。當日,官渡區曙光派出所通知把正在合法經營的雜貨店關門。同時官渡區國保大隊惡警非法抄了龍華鮮、周晉的家,並搶走了電腦、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警察還揚言一直要抓到龍華鮮才行,龍華鮮不得不流離失所,有家不得回,家中還有八十多歲的老母親每天傷心流淚,苦不堪言。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龍華鮮的女兒周晉年僅28歲,可愛善良的花季女孩遭遇了悲慘經歷。在官渡區看守所的時候,周晉及同監室大約二十五人左右每天都要做大量的奴工勞動,她幾乎都完成不了任務。每天晚上都要有兩到三個小時站班,不許睡覺。周晉還被非法關押在大約一至兩平方米的禁閉室裏十五天,雙腳戴著重達幾十斤的定位腳鐐,吃喝拉撒都在一個地方,被折磨得精神恍惚。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昆明市中級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判周晉三年(2008昆刑一初字第197號判決書),周晉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卻被雲南省高院非法駁回。在整個審理過程中,法院工作人員以種種藉口搪塞,欺騙家屬,耍盡流氓招數。二零零九年二月,周晉被送往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在女兒周晉被非法抓捕後一個多月,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龍華鮮在昆明市南站小區後門遭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馮軍綁架,之後關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裏也是馮軍來所謂的「提審」,還有兩個警察姜銀波、趙志勤 (女)。七月十日龍華鮮被昆明市檢察院非法逮捕。同年十二月三日,昆明市檢察院朱琳作為公訴人非法提起公訴,十二月份中級法院秘密開庭,連家屬都沒有通知。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昆明市中級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4號刑事判決書對龍華鮮非法判刑三年,審判長楊曉萍,代理審判員:楊捷、鐘彥君,書記員:段雲萍。龍華鮮不服判決,繼續上訴,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雲南省高級法院(2009)雲高刑終字第511號刑事裁定書繼續維持邪惡的原判,審判長:鄒爾曼,審判員:梅育,代理審判員:趙啟良,書記員:包媛萍。

龍華鮮與女兒周晉都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繼續遭受迫害。龍華鮮一開始進九監區,獄警文曉琴每天都強制她長時間坐小板凳,從早上六點半到晚上十點半,還逼迫放棄信仰。每天專管法輪功的警察輪番用各種方法來逼迫她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她們飽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迫害。獄警還利用包夾對 對她們進行指桑罵槐的人格侮辱,強制觀看污衊大法的錄像,要求寫觀後心得。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龍華鮮從監獄回家。回家後,龍華鮮和家人的手機、電話仍然處於被監聽、監控之下。而且還遭到當地派出所、社區等部門的騷擾迫害。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中午一點鐘左右,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警察史瑞琳(男),帶領五男兩女多個警察到龍華鮮家中,強行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四本,電腦兩台,打印機三台,mp3播放器兩個,放音機四個,以及切紙機、碎紙機等私人物品。在此過程中,又將前來龍華鮮家的法輪功學員余志水扣下,隨後將其帶到盤龍國保大隊,接著對余志水住處進行非法抄家,劫走mp3、放音機、真相幣六十元左右等私人物品。走的時候,還叫法輪功學員余志水第二天上午去國保大隊一趟。

在長期的騷擾、抄家迫害中,龍華鮮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含冤離世,終年7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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