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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新泰市教師田莉莉被非法停課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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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田莉莉女士,今年51歲,新泰市泉溝鎮第二中心小學教師。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曾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二零二零年十月,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馮大勇無端對田莉莉非法「取保候審」,致使她自二零二二年十月至今被停課停薪,不僅名譽受到污損,日常生活也陷入困境。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三)九時許,田莉莉正在學校上班,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馮大勇帶著一些警察來到學校,用嚴厲的語氣對她說:田莉莉,我又對你不放心了!而且馮大勇謊稱學校外邊還有他帶來的十幾個人,對她威脅施壓。

然後,馮大勇等人在沒有出示工作證件、搜查證、傳喚證等證件的情況下,搜查了田莉莉辦公桌的抽屜、手提包。從抽屜裏拿走一本書,從包裏拿走一個MP3以及她家的鑰匙和平時用的手機。

十點左右,馮大勇叫田莉莉和他們一起到她家,打開門鎖(路上田莉莉向他們要鑰匙他不給),搜查了她的家,拿走了她女兒上學用的電腦,理由是電腦有開機密碼,要拿回去檢測(拿走的物品沒有留清單)。過後女兒等著用電腦,田莉莉幾次打電話向馮大勇要,他都以未檢測為由拒絕歸還(直到兩個月後,才到他辦公室要回來)。

第二天下午六點,馮大勇等人又一次搜查了田莉莉的儲藏室,結果甚麼也沒找到。

之後,馮大勇把田莉莉挾持到新泰市青雲街道派出所,非法關押長達三十二小時。期間,二十一日十一時,青雲派出所三個警察帶田莉莉去防疫站做核酸檢測,她不做,他們就武力扭她的胳膊、捏她的頭和臉,掰她的嘴。她覺的臉部又腫又熱,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左臉肌肉還有些鬆弛。

二十一日晚上,馮大勇以田莉莉不配合為由,對她威脅謾罵,說要讓一群人脫光她的衣服。田莉莉說:我沒做壞事,你們要敢這樣做,我會拼命!田莉莉問甚麼時候她能回家,馮大勇卻說這回要開除她的公職。

二十二日中午,田莉莉只說了一句:我只是想要做好人。馮大勇頓時怒氣沖天,破口大罵,罵的很難聽,說田莉莉和他過不去。還說把你飯碗砸了,不停的罵著。下午,馮大勇罵的更難聽,時間更長,不止一次的說要把田莉莉的工作砸了,說要把她送進監獄。還罵她是漢奸、賣國賊,比妓女還下三濫,不要臉等等。還說再去她家搜一遍(下午六點的時候,他們真的又去搜了她家的儲藏室)。

在馮大勇謾罵過程中,田莉莉沒有任何氣惱,一直平靜的對他說:讓你生氣真對不起,我從沒想過和你作對,你消消氣……

在這期間,田莉莉沒有做核酸。而且即使做,防疫站的人說也是免費的,可是馮大勇卻硬是讓她交給青雲派出所潘所長二百五十元的核酸檢測費。

田莉莉被他們帶走二十四小時後,她女兒一人在家(單親家庭),沒有媽媽的音信,很害怕也很擔心。女兒打電話問馮大勇:我媽媽甚麼時候能回家?馮大勇說:你來簽字領你媽,不然就不讓她回家。最後是在田莉莉家裏,他們讓她女兒簽字按手印,也沒有告訴她女兒為甚麼要簽字按手印(可能是在「取保候審書」上簽的字)。

在被迫害的過程中,田莉莉始終不配合他們無理要求,沒有簽任何字,包括離開派出所前,也沒再簽甚麼字。他們也沒明確告知她,更沒有告知校長,是否給她辦了甚麼「取保候審」。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馮大勇等人再來學校時,讓田莉莉在解除「取保候審書」上簽字,她也沒有簽。直到這時校長才知道對她「取保候審」的事。從時間上說,事情已經過去了,校長並有甚麼責任和過錯,可是馮大勇們卻串通市紀委給了校長處分。

無辜被處分的校長及教辦領導,被「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嚇壞了,主動請示新泰市教體局和人社局,違規從二零二二年開始對田莉莉實施自二零二零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的停課及工資扣罰(一分錢也不給)。而且到現在為止,仍然沒讓她復課,也沒有停止對她的工資扣罰。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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