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區掛甲寺派出所所長張明遭惡報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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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九時許,天津市河西區掛甲寺派出所所長張明,在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搶救無效死亡,卒年53歲。明白真相的人都知道,張明是因迫害法輪功遭了現世報應。

張明在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是老天爺對天津市所有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政法系統人員的警示:繼續行惡,張明今天的下場,就是你們的明天。張明的死,再一次彰顯了善惡有報的天理是真實不虛的。

張明,男,一九七一年四月出生,中共邪黨黨員,一九九零年八月開始在公安系統工作,二零二二年一月,任天津市河西區掛甲寺派出所所長,一級高級警長。

張明從警三十四年,先後在刑警、法制、派出所等職位工作。張明曾任刑警大隊中隊長,他直接參與了天津市公安系統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迫害。因其迫害法輪功,對中共邪黨有功,中共給了他很多所謂的「榮譽」:曾立個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嘉獎6次,獲「天津市優秀共產(邪黨)黨員」等等。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警察,都是所謂的「(迫害法輪功的)政績」突出,中共給他們「榮譽」,大力吹捧他們,是讓他們為中共繼續賣命,最終,為中共「陪葬」。

天津市河西區法輪功學員郭德有,今年八十七歲,退休前曾是天津市「特級勞模」,他和妻子韓玉霞、女兒郭成茹,因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在過去二十多年中,遭受殘酷迫害,三個人累計被非法勞教、判刑時間超過三十一年。其中,張明作為掛甲寺派出所所長,參與了對郭德有老人一家三口的迫害。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年近八旬的法輪功學員韓玉霞去法輪功學員孫桂香家有事,被之後去孫桂香家的警察看到,兩人被綁架到掛甲寺派出所。下午不到兩點,韓玉霞家被掛甲寺派出所十多個惡警抄家,家中被洗劫一空。孫桂香也同樣被抄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掛甲寺派出所警察到韓玉霞家,告訴韓玉霞,十月十五日在韓玉霞家抄出大法書、電腦、打印機等物品,韓玉霞和老伴郭德有被分別罰款1000元,共計2000元,被韓玉霞和老伴郭德有拒絕。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下午,越秀路派出所警察戴某、於某將韓玉霞帶到天津市河西區法院,法官給韓玉霞一紙判決,對這位因說真話的八十歲老人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兩萬。韓玉霞老人已上訴。

江澤民及其流氓集團在過去二十五年中以」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製造無數人間悲劇,犯下種種罪惡,已知數萬參與迫害的中共人員遭到惡報;無論是因病殞命,還是在權鬥中失勢,抑或是被法輪功學員告上法庭,表面上看似偶然,實則是因為他們參與迫害法輪功,對神佛犯下罪惡的必然。

'張明'
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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