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上訴遭無理駁回 陝西七旬羅長雲被劫持入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安康市漢濱區優秀教師、法輪功學員羅長雲女士,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漢濱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金五萬元。羅長雲遂提起上訴。現獲知,二審維持非法原判,羅長雲在判決書還未送達前,就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監獄。

羅長雲今年70歲,她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多次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至二零二零年共計陷冤獄近十七年。

羅長雲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出獄後,又遭到經濟迫害,退休養老金被非法扣發。羅長雲向人社局局長汪小衛反映情況,並給安康市漢濱區政法委副書記朱定新、高新郵局局長李迎春、市公安局局長張鵬、市政法委書記王安中、市紀委書記朱榮軍郵寄勸善信,希望他們不要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這些中共官員非但不聽,還把勸善信作為所謂「證據」,再次對羅長雲進行司法迫害。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羅長雲又被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六月九日被非法逮捕,被非法關押在漢濱區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金三萬。羅長雲上訴後遭無理駁回,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以下是羅長雲女士多次遭中共非法囚禁的情況:

八次被非法拘留:分別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七月二十二日、十月十一日及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六月二十日、七月二日和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還有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先後被安康市漢濱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八個十五天,共計一百二十天。

三次遭非法勞教: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被安康地區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從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至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被非法勞教兩年;共計六年半。

三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遭五年冤刑;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遭四年冤刑,並被勒索罰金一萬元;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再被非法判刑六年、被勒索罰金五萬元;共計十五年冤刑。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在被非法囚禁中,羅長雲歷經了各種酷刑折磨,其中在陝西省女子監獄,她遭到野蠻灌藥、打毒針的迫害,被折磨得神情恍惚,視力模糊。

羅長雲遭中共迫害更多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陝西安康市曹萍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五至八年》《要求歸還養老金 陝西69歲羅長雲遭非法庭審》《遭17年關押迫害 陝西退休教師羅長雲面臨非法開庭》《遭十三年牢獄迫害 陝西安康市羅長雲面臨非法開庭》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