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後在二零一二年三月份我到當地的派出所去補辦身份證。一個三十歲歲左右的男警察傲慢的對我說:「你每個星期都上派出所報到,每個月寫一次思想彙報,把你的簡歷寫一寫,我叫你怎麼寫你就怎麼寫。」於是遞過來一張白紙和一支筆。
我說:我的簡歷,你告訴我怎麼寫我就得怎麼寫,今天咱倆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地位是平等的,你有甚麼權力叫我每個星期到派出所報到,每個月還得叫我寫思想彙報?你這不是在欺壓老百姓嗎?身份證我也不辦了。我和你們局長說去,你們就是這樣對待老百姓?
這時那個男警察站起來拽住我的衣服哀求的說:大叔大叔別走,你得讓我吃碗飯呀!我說:誰不讓你吃飯了,你吃不吃飯與我有甚麼關係?你這麼狂,欺壓老百姓,誰給你的權力叫你這樣幹的?我身份證不辦了,見了你們的局長再說吧!帶的都是些甚麼兵,這樣對待老百姓。男警察再一次哀求的說:上面有政策,我也沒辦法。我說:你對老百姓就是這態度,誰給你的權力這樣欺壓老百姓?!我走,我不辦了。我和你談沒意思。他再一次哀求的說:我給你辦,馬上就給你辦。你別走你別走。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份的一天,一警察帶著兩個人到我家,我很客氣的讓進屋坐下。男警察很嚴肅的對我說:我現在給你錄音。他拿出了一個小的錄音機。我大聲的質問:你來幹甚麼?你有甚麼資格給我錄音?咱倆的身份是平等的,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你有甚麼權力隨便給我錄音?那行,我拿手機給你錄像。他聽我這樣一說,他馬上把錄音機裝到兜裏,說:不錄了、不錄了。
我對他說:你這是騷擾我們,我到你家給你錄音,你幹嘛?他很尷尬的對我妻子說,過來,我給你普普法。我大聲的說:你到我家來普甚麼法?你們這樣做,不是干擾我們的正常生活嗎?你們這樣做不是違法嗎?我幹了一輩子,只因我煉個法輪功。我該享受的退休金都不給我,我沒法生活,只好跑到農村來,包了兩畝地維持生活。就這樣你還不讓我過清閒了,還來干擾我?
這個警察站起來對另兩個人說:咱走吧!別打擾他們了。
現在的警察違法他們都不知道。面對這樣情況,告訴警察: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阻止他們違法也是對他們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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