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時節憶同修張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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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五日】清明節到了,我們大法弟子自然想起因做好人而被中共邪黨迫害致死的五千多名法輪功學員,並對這些善良的大法弟子表示深切懷念。

我們招遠這個只有五十四萬人口的縣級市,從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今已有八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共派出所、勞教所、洗腦班被直接殺害。其中就有二零一一年在招遠嶺南金礦洗腦班被虐殺的四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桂好。

張桂好學法輪功前是村裏的刺兒頭,一九九八年清明節前開始修煉法輪功,僅幾個月,他變了,變成了能為別人著想遵紀守法的好人。中共邪黨容不下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大法,張桂好堅持做好人不放棄修煉,被多次綁架迫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他在家中被公安和洗腦班人員綁架。610頭目劉書舉、宋少昌、孫啟全、警察曲濤、洗腦班頭目李海峰等把張桂好單獨關押在嶺南金礦洗腦班(所謂「法制培訓中心」)二樓酷刑二十天,身體健康正值壯年的張桂好被活活打死。

張桂好學大法後的巨大變化是當時眾多法輪功學員的縮影。他們學大法後,身體健康,道德昇華,福益社會,好人好事層出不窮。在一九九八年十月召開的全市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上,張桂好上台發言,全文如下:

大法挽救了我

我叫張桂好,今年三十七歲,是南院鎮觀上陳家村煉功點的學員。

煉功前我的人生多災多難,沒有三天好日子過,在學校念書時,經常聽老師講幸福生活,我也盼望能過上幸福生活,可我一直不知道幸福生活是甚麼樣子,甚麼時候能來到。

一九八五年,我結婚時高興中心想:嚮往已久的幸福生活終於來臨了,可是,哪裏知道,磨難還是不斷,婚後因為愛人的口糧地與村裏發生爭執,種下了對立的禍根。

一晃兩年過去了,八七年秋,全村重新割口糧地,又因地邊糾紛,與村裏的矛盾進一步激化了。八八年開春在澆小麥拔節水時,我與村裏幹部再次發生了爭執,這事鬧到鎮政府,鎮長親自來村裏解決也無濟於事。

這時,我認為他們在欺負我,我想,年紀輕輕的,往後的日子怎麼過?不能再這樣繼續下去了,我就想出了一個對付村委的辦法:凡是遇到村裏有甚麼地叫行承包時,我就一定要叫到手,光承包不交承包款。

九一年,村裏承包果園時,我把村裏僅有的13畝梨園,3畝桃園全部叫到手,還叫了半畝蘋果園,後又叫了18畝耕地。因當時未簽合同,所以每年年底收承包款時,我就與他們打嘴仗,拖著不交款,村裏也沒咒念。

九二年,村裏上地灌,在我果園地邊修了一個大水池,由於水池漏水,把我的梨樹澇得減了產,我找到村委,要求賠償兩萬元。村裏不幹,這事又鬧到鎮政府。鎮長再次來到村裏解決,並表態:這事應該解決。可村裏不幹,矛盾一直僵持著。

在村裏是這樣,在社會上也同樣不順心,麻煩事也不少。九六年,我到玲瓏鎮某某某家打工,因工資之事動了殺機。我想,我冒著生命危險辛辛苦苦下礦井給你幹了半年,你老闆一分不給,意在拖黃,真不講埋!我也幹氣沒招,可這口氣怎麼也嚥不下去,越想越氣,越想越恨,最後想出了一個報復的辦法,你不叫我過,我也叫你過不成!我幹掉你!看看誰厲害。當然我也知道殺人得償命,為了逃脫罪責,殺了他還能保住自己,我做了周密的安排。

九八年清明節前幾天,我開始學習《轉法輪》,這本書用最科學的方法闡明了甚麼是好人、壞人的道理。老師在《轉法輪》中講:「作為一個人,能夠順應宇宙真、善、忍這個特性,那才是個好人;背離這個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壞人。」當我知道做一個壞人最不好時,就選擇了要做一個好人,學大法首先要做一個好人。經過學法,我改變了以前的認識,不交給村裏提留款怎麼行呢?跟村裏胡鬧、出難題,能是對的嗎?離做一個好人的標準差得太遠了。要做一個好人,得先把以前的錯事糾正過來,才能做一個真正的好人。

正當我思想昇華的時候,村裏要清理以前的欠款,我就主動到村裏交款。從九二年到九七年,我共欠提留7500元,村裏給我免去了2500元,因經濟條件不好,就和村幹部協商先交4200元,剩餘的三個月後交上。村幹部們都很驚訝,說:「這人怎麼了?這次怎麼這麼痛快?」我告訴他們說:「這是因為我學了法輪大法才改變的。」全村人都說我像變了個人,書記激動地說:「你這事我得向鎮政府反映反映。」

村裏提留的事就這樣結束了,可是還有一件更大的事呢,殺人的事也到了原定動手的時間了,怎麼辦?師父在《轉法輪》中說:「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我想他這樣對待我,可能是我生前也這樣對待過他,如果是這樣的話,俺倆的帳就結清了,於是我就打消了幹掉他的念頭,我想:好險哪!如果不是及時的學了法輪大法,我肯定會幹出蠢事,走上犯罪的道路,後果是不堪設想的。是大法挽救了我,也挽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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