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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3歲老太王連正被非法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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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朝陽區現年八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連正老太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底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被勒索罰金3000元。

王連正一九四一年二月出生,家住北京市朝陽區安貞西裏。一九九六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她修煉前身體虛弱、多病、心動過緩、低血壓、血小板低、血稠。最嚴重的是頸椎勞損、椎管狹窄造成大腦供血不足,說休克就休克,渾身抽搐,不能說話。修煉法輪功後,她很快就達到無病一身輕,困擾她三十幾年的病症全都消失了,特別是抽了三十六年的煙也徹底戒了。按真 、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道德品質提高了,遇事為別人著想,這樣一來心態平和了,人也變的年輕了。同時給家庭和國家節省了醫藥費用。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近二十五年中,王連正曾經遭受洗腦迫害、非法關押等。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多鐘,王連正在家裏,居委會人員來叫門,王連正沒給開。後來片警陳宏利不知道用了甚麼東西,強行開了門,說要看看家裏有沒有和法輪大法相關的東西。王連正不讓看,陳宏利就打電話,叫朝陽分局出警。朝陽分局警察來了,搶走了大法師父的法像及大法書,另外還搶走她的現金6000多元、電腦、打印機、鑲「法輪大法好」的大鏡框等。警察將王連正帶到派出所,下午三點多,又把她轉到朝陽分局辦案中心,準備非法拘留她。當時王連正暈倒在地,檢查有高血壓。他們怕擔責任,叫家屬把她接回家,說是「取保候審一年」。

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上午九點半,朝陽區安貞派出所的兩個警察馮志雄以及和志強,到法輪功學員王連正家裏,說是朝陽區檢察院有兩個問題要核實:一個是從王連正家抄走的打印機是不是她本人的;還有就是打印的東西是不是王連正自己打印的?平時都和誰有聯繫?是否出去發東西?還問現在還煉不煉法輪功?王連正回答說:「煉!我的身體就是煉法輪功煉好的,我的命也是法輪功給的,我為甚麼不煉哪?!」

一月十三日下午兩點半,王連正的孩子按照檢察院人員的要求,帶著母親王連正來到朝陽區檢察院。在去檢察院的路上,王連正的身體就出現了狀況。到了檢察院,他們就讓王連正老人在院子裏的一間屋子裏,檢察院人員問的問題,都是她的孩子回答的。後來有一位女檢察官問王連正還煉不煉?王連正回答說:「煉。」那位女檢察官看著一頭白髮的老太太說:「你還會電腦哪?」後來,安貞派出所的警察和志強把王連正的孩子叫出去,說了些甚麼。後來檢察院人員說:「年歲大了,身體不好。」就讓王連正回家去了,還說:等著法院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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