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遭七年冤刑 哈爾濱肖崐又被誣判三年半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法院通過視頻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肖崐女士,阿城區檢察院要求對她非法判刑三年。一個月後,阿城區法院因肖崐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非法判她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肖崐已經提起上訴。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五點,肖崐和姐姐肖洋在家中樓下被哈爾濱市阿城區國保大隊警察石微、楊自橫等七、八個人綁架,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百餘本,師父法像,還搶走一台筆記本電腦、一部打印機和六、七部手機等私人物品。警察將肖崐、肖洋劫持到阿城區公安分局,被非法審訊到半夜。後半夜肖洋被放回。肖崐則被警察非法關押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肖崐對警察的一切要求都不配合,她不「轉化」、不簽字、零口供,之後被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三月左右,肖崐被阿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肖洋、肖崐(肖昆)姐妹曾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自己開的照相館裏被哈爾濱市香坊區國保大隊、和平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肖洋、肖崐姐妹均被香坊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肖洋、肖崐姐妹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結束冤獄。

阿城國保大隊:
楊自橫15945125260
王姓警察15146621271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