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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河南正陽縣律師李健生前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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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河南省正陽縣律師、法輪功學員李健,殘疾人,因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一年四月底被送往河南省第三勞教所,多次受繩刑折磨,被強制洗腦,不讓睡覺,被迫強體力勞動,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四歲。在去世前一天,李健還說:趙志敏(三大隊一中隊長)真夠狠毒,把我打的現在還很痛,是任高強(三大隊教導員)支持他們這樣幹的。

李健是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人。我和李健是二零零一年、在河南省第三勞教所被迫害時認識的。河南省第三勞教所地址在河南省許昌市,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河南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還有鄭州市白廟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女學員的地方是鄭州市十八里河勞教所。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一天,我們單位來了公安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蓋世太保、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單位政保科的幾個人,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回答:煉!就被當地「610」和公安局國保大隊送到許昌市河南省第三勞教所勞教迫害。

在勞教所,我和李健同在一個監室。李健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當時只有三十多歲,有一隻腳後跟有殘疾,所以走路時有點特別。交談中知道他是律師,是有律師資格證的。比較瘦,而且非常善良,很斯文。他被勞教迫害的原因就是對大法的堅定。當時許昌河南省第三勞教所非法關押了快到三百個法輪功學員,全部都是因為不放棄煉法輪功而被迫害的。我在被迫害的時間段裏,被迫害年齡大的法輪功學員近六十歲,年紀小的法輪功學員只有十五歲。

臭名昭著的河南省第三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除了強迫法輪功學員當勞役外(有時奴役幹活到凌晨二、三點鐘),還強迫法輪功學員看大量的抹黑法輪功的影視,看完後強迫寫所謂的作業,不寫作業的法輪功學員,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就要被勞教所的警察弄到辦公室裏去,通常是用高壓電棍電擊或者繩刑(還有緊束衣、高音頭盔、老虎凳、「烤全羊」等等方式來殘酷的折磨法輪功學員)。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電棍電擊

有一次李健被繩刑回來,他並沒有沮喪,他以堅強的毅力回答了邪惡的迫害,作了一首詩,給我念了這首短詩:繩刑算個啥,休想我怕它,意志金剛鑄,笑談回自家。其實,繩刑是中共監獄、勞教所裏非常殘酷的一種刑,一般人是受不了的。它使用的繩子是一種塑料軟繩,這種繩子不光滑,粗糙,中共警察把法輪功學員的衣服脫光了,把繩子在中間挽一個節口,然後把繩子在兩個胳膊上一圈一圈的纏到手腕後,把兩手臂擰到背後,手掌相對捆起來(一般捆綁人是手背相對的捆人,手掌相對捆起來,痛苦程度要大好幾倍),把繩子從繩子的活扣穿過去,把人弄跪下,踩著兩腿用力往下拽繩子,把胳膊往上拉,這時,繩子勒進肉裏,血液流通不了,很快,肉體就變顏色,成豬肝色了,人體承受不了,馬上人就大汗流出,黃豆大的汗珠往下滴。這時,人特別想喝水,但,警察不給水喝,因為喝了水,生命就要出危險。由於痛苦,人的頭也自然往下低,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讓人受不了,中共警察抓著頭髮,把人頭往上拽,還用高壓電棍電擊各個敏感部位。一會兒,手臂上就沒知覺了,中共警察不超過二十五分鐘就鬆繩子,因為時間再長一點,血液就不流通了,同時,胳膊神經沒知覺了,人就沒有痛苦了。松完繩子,等神經有知覺後,再重複開始上刑。這樣,痛苦倍增。李健就是這樣承受過來了。

我比李健早進勞教所,比他出勞教所早,我回家不久,就得知李健在勞教所被迫害死了。明慧網刊登的李健生前的照片是他唯一的一張照片。他被迫害死亡時,他的兒子不到十歲。

李健是一個很優秀的父親,他自己雖然沒有講他如何愛這個家(在勞教所裏,每天除了出工幹苦役就是被洗腦,強制看歪曲抹黑法輪功的東西,聽警察的威脅訓話,所以難得在一起多說話)。從他的兒子給他的來信可以看到他兒子是多麼喜歡他。一個按真善忍去做個好人的人,對任何人都好,何況對自己的家人呢?(儘管信裏是有勸他所謂「轉化」的話,其實也是小孩受中共的謊言騙、上當,才寫的。信的最後說他想爸爸,盼望著爸爸早點回家。)

中共殘酷的鎮壓法輪功已經第二十五個年頭了,現在依然在所謂的「清零」行動。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從來沒有講過法律,非法把大量的善良法輪功學員送進監獄迫害。有很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每每想起同修李健,心中有說不出的疼惜。他按真、善、忍在做一個好人,他本來可以為社會做貢獻,可以孝敬父母,撫養孩子,盡一個父親的責任,愛護妻子,做一個好丈夫,使自己的家庭成為一個幸福的家庭。然而這一切,都被中共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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