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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市八旬王桂霞老人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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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錦州市老年法輪功學員王桂霞老太太因傳播避疫良方,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被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橋子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四年四月初獲悉:王桂霞老人被錦州市下轄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

王桂霞今年80歲,她是錦州市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前,她身患神經官能症、甲狀腺機能亢進、風濕性關節炎、婦科病、過敏性鼻炎、胃炎等多種疾病。一九九四年四月五日,王桂霞有幸參加了李洪志師父親自在錦州八一劇場舉辦的傳法教功學習班,通過修煉法輪功,在短短的幾個月的時間裏,她全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飛,從此無病一身輕。王桂霞從內心無比感恩法輪大法。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王桂霞在錦州北湖公園傳播避疫良方,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橋子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後被所謂「取保候審」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桂霞依法給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橋子派出所等部門遞交了撤銷「取保候審」申請書,說明修大法沒犯法、無罪,要求撤銷非法強制措施,返還被搶走的私人合法財產及保金等,因一直未得到回饋,王桂霞又向凌河分局郵寄了要求信息公開的申請,凌河分局以「此要求不屬於信息公開範疇」為由,予以回絕。

二零二三年七月上旬,王桂霞家中來了兩位身著便裝、據說是凌海市檢察院的人,當時王桂霞不在家,來人說「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並讓家屬簽了字。七月十一日,凌海市檢察院的一檢察官給王桂霞的家屬打電話,讓王桂霞到檢察院去做筆錄,被家屬拒絕。過程中,辦案單位石橋子派出所以及王桂霞的家屬駐地錦華派出所、石油派出所的相關人員多次騷擾其家屬,預謀讓王桂霞「到案」、走所謂的法律程序。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王桂霞被秘密綁架,家屬得到通知時她已被劫持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關押。二月五日,王桂霞被凌海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二月十九日被構陷到凌海市檢察院,二月二十日被非法起訴到凌海市法院。

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下午二時,王桂霞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被凌海市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二四年四月初獲悉:王桂霞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

此前,王桂霞因傳播法輪功真相,曾兩次中共邪黨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錦州市看守所遭受迫害。

以下是王桂霞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經歷:

一、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日,王桂霞在葫蘆島市楊家杖子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葫蘆島市楊家杖子礦務局公安分局綁架,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後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王桂霞被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王桂霞拒絕「轉化」,遭受多種酷刑折磨,九死一生。她遭到不讓洗漱、二十三天不讓換衣、兩個月不讓洗澡、強行灌食、被扒掉棉衣光腳在水泥地上強迫站四個小時、被關小號、毒打、每天收工後被罰蹲到午夜十二點、抹布塞嘴、用膠帶封住嘴、被綁成十字架形連續十天、不讓下床大小便、用皮鞋踢、用別針扎胸部、拽掉頭髮、扒光衣服(只剩了一個褲頭)、踢下身、踢乳房等處、把頭按在水盆裏嗆、掐脖子、往身上噴涼水、用拖鞋打、騎在身上打太陽穴、用掃帚頭把打兩隻手、用膠帶勒脖子等等酷刑迫害。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王桂霞走出了人間地獄─遼寧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清晨,錦州市公安局惡警白寧、李嵋珊等夥同錦州石油派出所杜姓副所長共五人竄到王桂霞家租住處,實施綁架、抄家,因王桂霞不在家綁架未能得逞,迫使她流離失所一年多。

二、在錦州市看守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王桂霞在一小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錦州市公安局惡警白寧、李嵋珊等綁架,在被非法提審時,惡警單學志打了她四個大嘴巴。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九日,王桂霞被劫持到錦州市看守所,因她拒絕穿號服,被用手銬將她雙手掛在窗戶框上。十月二十一日,王桂霞被強迫抽血時,一惡警打了她兩個大嘴巴。在回號的路上,她又被看守所惡警副所長吳豔(女)打了四個大嘴巴,之後又將她關進陰冷的小號進行「定位」酷刑折磨。王桂霞四肢被銬在一張木板上,人無法動彈,就這樣一直被銬了三天三夜,殘酷的迫害導致她出現頭暈嘔吐,嘴唇乾裂,口乾舌燥,小腹疼痛,雙腿僵硬麻木,有時全身抽搐。王桂霞在小號被迫害了八天。

王桂霞回到監舍後,惡警石紅繼續強迫迫她穿號服,被她拒絕後,惡警石紅指使犯人王佳迎和胡秋霞用膠帶將她的兩臂纏上,硬給她穿上號服。王桂霞被折磨的上不來氣,又被關進了小號。在接下來的八天裏,王桂霞白天大部份時間是在小號度過的,晚上才被弄回監舍。

一天上午,惡警石紅將犯人召集到放風場訓話,說人人都得參加勞動,王桂霞、王彥秋(法輪功學員)都得勞動。王桂霞接話說:中國勞動法規定,六十歲就喪失勞動能力了,七十歲坐公汽就不要錢了,我都快七十歲的人了,還讓勞動?惡警石紅說:你閉嘴!王桂霞說:你這是知法犯法。惡警石紅過來打了王桂霞四個大嘴巴,又往她的腳脖子上狠狠的踹了一腳。

經過十六天的殘酷迫害,王桂霞體重由原來的一百零八斤只剩下了八十斤,瘦成皮包骨,家屬被敲詐五萬元錢,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由兒子背出看守所。

現在,年已八旬的王桂霞老人再遭枉判,請各界正義人士關注。

參與迫害的單位與人員:
錦州市政法委書記:張大軍
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局長:王俊嶺
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橋子派出所所長:王磊;
辦案警察:趙家錚
凌海市政法委書記:王偉
凌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馬量
辦案檢察官:李峰
凌海市法院院長:張鳳武
辦案法官:黃豔春
錦州市女子看守所所長:孫曉波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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