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陝西安康市曹萍被枉判八年 上訴被非法維持冤判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安康市73歲的法輪功學員曹萍女士,於三月三十一日被安康市中級法院通知二審中院維持一審裁定,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金五萬元。同時被綁架的陳軍被冤判五年、勒索罰金三萬。

目前曹萍身體堪憂,一隻眼睛已失明,另一隻模糊不清,申請保外就醫被拒。

安康市法輪功學員曹萍、陳軍、杜鳳英,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外出時被安康市嵐皋縣公安警察跟蹤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被非法開庭,十月二十五日,他們被非法判刑;杜鳳英(陳軍岳母)在難以承受的高壓下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突發腦溢血含冤離世。

曹萍曾經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十月十一日、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二月二日、四月二十九、五月十三日分別被非法拘留15日,六次共計三個月。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六日,曹萍被漢濱區分局非法勞教三年。

陳軍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因郵寄真相信,被安康市漢濱區公安分局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一萬元,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回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講真相時,被安康市嵐皋縣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15日;此後一直被跟蹤(後來才知道,據嵐皋公安局公然揚言這已是第十次跟蹤才下手的)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綁架。

這次構陷一審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開庭,庭上不讓律師依法辯護,阻止當事人曹萍講法律,不給辯護的機會,走走過場,草草收場。二審非法維持原判。

安康市中級法院
審判長 張教輝 0915-3832307 0915-3832310
審判員 杜濤、王飛 0915-3213500
書記員 華茂利
書記員:孟小靜、楊錦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