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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瀋陽大東區法院誣判四年 韓春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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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錦州市黑山縣法輪功學員韓春龍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被瀋陽市沈河區皇城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沈河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他遭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非法秘密開庭,三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四年,罰金三萬。韓春龍已提出上訴。

韓春龍修煉大法得救及遭中共迫害事實簡述

韓春龍今年52歲,黑山縣鎮安鄉營盤村人。韓春龍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是村上有名的「病簍子」,他多種疾病纏身,其中腰椎三、四節結核、右腳大腳趾結核、腎結石、左腎已失去功能必須切除,相當於一個半殘疾人,不用說幹活,走路都困難。一九九八年三月,韓春龍有幸修煉大法,身體一天天好起來,臉色紅潤、精力充沛,漸漸地他身體越來越健壯,又能幹重活了。

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凌晨,韓春龍遭到黑山縣分局馮江等人綁架,被毒打後,他被劫入看守所迫害,十四天後,極度虛弱的韓春龍被送入馬三家勞教所迫害。他在勞教所檢查身體不合格,被勞教所拒收,警察只能將他送回家中。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當時韓春龍和一位同事在丹東公出、洽談業務,丹東市國保支隊、丹東市振興分局刑警大隊、四道橋派出所等部門的六、七個警察突然闖入他們的房間,將韓春龍和同事綁架到丹東市振興區四道橋派出所,同時搶走筆記本電腦兩台、手機兩部、錢包、現金、銀行卡、辦公網卡等所有隨身攜帶的財物,且未列清單。警察對韓春龍和同事拳打腳踢、打耳光之後,警察就拽著韓春龍的手強行簽字,往他的臉上噴辣椒水,嗆得他不停地咳嗽,臉上熱辣辣地疼。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警察辦了個假的手續將韓春龍和同事兩人送到丹東市看守所。體檢時,韓春龍的血壓是191,心律是130,但還是被送進看守所。韓春龍告訴體檢的醫生說他耳朵聽不見,右腿被打腫,兩條腿明顯一個粗一個細,走路一瘸一瘸的,前胸後背疼痛難忍。他一直絕食抗議迫害,七天後,在所長王晶、副所長郎振山的指使下,他被強行鼻飼灌食,鼻飼插管每天二十四小時不拔下來。睡覺時,他的四肢被手銬等固定住,被上大掛。後因為韓春龍腿疼,才把腳放開,睡覺只是分別固定兩隻手。殘酷的迫害,導致韓春龍被確診為:腎功能不全、雙側腎積水,輸尿管結石、雙腎結石、膀胱結石、尿路感染,疼痛難忍。僅住了幾日醫院,韓春龍又被劫持回看守所,他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坐輪椅。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韓春龍被丹東市振興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瀋陽市康家山監獄,韓春龍被折磨得九死一生,直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結束冤獄。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下午一點,韓春龍在瀋陽故宮出口給民眾發送藍牙服務器時遭人惡告,被幾個警察綁架到皇城派出所,十月三日凌晨被劫持到沈河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瀋陽市大東區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庭審韓春龍,並於三月二十五日對他非法判四年,罰金三萬。韓春龍已提出上訴。

(韓春龍遭迫害更多事實請見《曾被非法判刑四年 遼寧黑山縣韓春龍再次被綁架》《瀋陽市大東區法院對韓春龍非法開庭》《大法給我第二次生命 江氏迫害使我流離失所》

大東區法院: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臨河路86號,郵編110041
電話:024-88502198
立案:024-28319690、024-28319736、024-28319723
紀檢:024-88131505
舉報:024-28319989
院長:戴兵
法官:朱麗娜13079298207(本案法官)

瀋陽市沈河分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瀋陽路東華南巷4號
電話:024-24849109
局長:李剛

沈河分局皇城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朝陽街155-1號,
電話:024-24842708
所長:周永明
副所長:楊銘宇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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