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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迫害 江西九江李義龍再被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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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九江縣法輪功學員李義龍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被永修縣法院非法判刑十個月,他依法上訴。近日得知,九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對李義龍的誣判。

李義龍(又名李英義),今年54歲,江西省九江縣湧泉鄉鼓嶺村人。李義龍是一九九八年在上海打工時,因身體不適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一個月後身體的不適就全好了。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深受老闆信賴和同事們的喜歡。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李義龍因堅持法輪大法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

李義龍多年遭迫害經歷

一次,李義龍工作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想迫害李義龍,他的老闆打電話到派出所,說李義龍從不做壞事,是真正的好人。由於警察不斷騷擾他工作的工廠老闆,李義龍為避免廠裏受影響,辭去了工作,二零零零年從上海回到家鄉。

二零零四年四月四日晚,李義龍在瑞昌市發真相資料時被瑞昌市湓城公安分局巡警綁架。次日中午,李義龍戴著手銬從公安局走脫。走脫後,他寫了一封勸善信給公安局「610」頭目周佐林,落款是:法輪功學員李義龍。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上午,李義龍在鼓嶺村家中被瑞昌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九江縣國保大隊警察韋強、王義金及當地派出所警察協助作惡。當天上午九點多鐘,九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湧泉派出所警察開著一輛白色麵包車闖到李義龍家門口,在警察推拉抬李義龍的過程中,王義金開著警車趕到,下令說:「捉上車。」警察強行把李義龍綁架到湧泉派出所,銬在窗戶上。大約一個小時左右,瑞昌市公安局警察范康、佘曉華(音)共三人開輛警車把李義龍劫持到瑞昌市看守所迫害。李義龍絕食抗議迫害,七天後他們把李義龍拖到瑞昌市醫院插鼻管灌食,李義龍被折磨的脫了相。惡警們還說:「怎麼折磨都可以,儘量別讓他死掉。」李義龍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八個月,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回家。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清晨,李義龍在單位宿舍被警察綁架,他的筆記本電腦、播放器、手機、汽車以及七本大法書全被警察搶走。警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也不出具扣押物品清單。警察將李義龍綁架到瑞昌市盆城派出所,他們一直被銬在鐵椅子上,通宵非法審訊了二十多個小時。與他同日被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童銀瓶(童銀平)、童金瓶(童金平)姐妹。李義龍和童銀瓶因體檢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於第二天晚上以取保候審的形式還回家。童金瓶被轉關到九江市拘留所。

九江市瑞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二零二三年七月再次綁架李義龍,威脅要對他判刑,並一度想把他關入看守所,因李義龍體檢不合格未能得逞。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上午九點左右,瑞昌市國保警察熊小雄、廖啟陽和大隊長杜某等人闖到李義龍的工作單位,聲稱李義龍去年的案子還沒有了結,把他綁架到永修縣檢察院。檢察員孫曉燕把李義龍帶到永修縣法院,威脅要給李義龍判刑。隨後這夥人把李義龍帶到九江市醫院體檢,李義龍血壓200多。瑞昌市看守所不願接收。瑞昌國保警察只好於七月七日下午放李義龍回家,但威脅他說,只要他們打電話,李義龍就要與他們見面。

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瑞昌市國保警察熊小雄打電話給李義龍,要他九月八日去永修縣法院準備開庭,並威脅說:「如果不去,我們就要去抓你。」九月八日下午,永修縣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李義龍。審判長、陪審員、公訴人都不出示姓名,法院指派一名律師。李義龍的妻子和一名村幹部旁聽。審判長提出無理要求:威脅李義龍必須先在「三書」上簽字,否則今天開不了庭。如果簽字可以輕判;如果不簽今天就要抓起來。李義龍嚴詞拒絕。李義龍從法律角度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審判長打斷了李義龍的話。非法庭審過程約兩小時,審判長宣布休庭。李義龍準備走,被審判長阻止,說現在不能走。李義龍再次回到法庭,突然重重摔在地上,昏迷不醒。過了很長時間,李義龍才慢慢恢復知覺。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永修縣法院通知李義龍家屬說「案子」已經判完,叫他們去永修縣法院把判決書拿回來。李義龍和妻子去了法院,看到判決書上寫了判刑十個月,罰金4000元。法官張伶伶讓李義龍簽字。李義龍拒絕,並準備上訴。法官說過了十天的上訴期就要下達公安準備羈押。

李義龍隨後向九江市中級法院遞交了上訴狀,講述自身被誣陷的過程,並將上訴狀寄給了相關部門,後來九江市檢察院的人員找到李義龍,李義龍如實講述自身是如何被瑞昌國保警察非法捏造罪證,當時的檢察官也做了如實記錄。

二零二三年底,瑞昌市公安局警察熊小雄再次找到李義龍,要他配合簽字,李義龍仍然拒絕簽字,並當面揭穿熊小雄捏造事實構陷的行徑,熊小雄很震驚,說:這些你怎麼知道的?後來熊小雄灰溜溜地走了。

二零二四年二月底,李義龍接到永修縣法院的電話,得知他的上訴案子被九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永修縣法院打電話的人聲稱要關押李義龍。

李義龍每次被綁架,儘管受到不公及殘酷折磨,他總是一次次慈悲給這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講大法真相,目的是不希望他們在天滅中共的過程中被淘汰。希望這些公檢法人員能夠明白法輪功學員的良苦用心,珍惜自己和家人的生命,懸崖勒馬,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

永修縣法院: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建昌大道14號,郵編330300
領導:羅瑋、鄒輝、葉方愷、劉雲、周文平、劉貴珍、童懿華
直接參與迫害童金瓶人員:蔡文婷、羅大毛、王耀蘋、蔡夢旖、張伶伶

永修縣檢察院: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建昌大道41號,郵編330300
領導:熊雁、羅楊、李敏華、儲年來、盧小寶
直接參與迫害人員:盧健、孫曉燕

瑞昌市公安局:
國保警察熊小雄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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